新华传媒(600825):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4-02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置ESG委员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设置ESG委员会,委员会由胡明华先生、刘航先生和周钧明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胡明华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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