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九有(600462):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62 公司简称:*ST九有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王能海先生、范囡柳女士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能海先生、范囡柳女士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王能海先生:鉴于客观情况,本人无法对报告内容进行判断,故弃权。范囡柳女士: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及客观因素,本人无法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充分判断,故弃权。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一、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 公司负责人袁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铉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铉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2024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公司控股孙公司亳州纵翔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重大诉讼,可能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后续2021年、2022年、2023年各期定期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报告造成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由正转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广告行业 公司从事综合性营销服务,所处行业为广告行业。根据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发布的《2023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2023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预计约为5,732亿人民币,较2022年上升12.66%,市场经历2022年结构化调整与资源优化配置后,再次呈现出增长态势,说明中国互联网广告行业持续复苏,市场韧性十足。 广告行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及消费密切相关,近年来,在居民消费更加谨慎的环境下,居民的购物习惯已逐渐向线上渠道转移,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互联网媒体已逐渐发展成为主流的媒体形式,线上营销的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目前,我国广告行业形成了如下发展特点: 1. 整合营销服务能力越来越重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思维不断应用于广告行业,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层出不穷,短视频账号、微博号、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快速发展,使更多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参与到媒体内容的制作与发布中,推动了媒体内容的不断丰富,热点营销话题的不断转换,以及媒体形式和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发展,也使得营销受众注意力呈现分散化和碎片化的趋势特征。同时,大中型广告主一般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实施整体的营销战略方案,为了更好地将公司营销战略方案与多样性以及不断变化的媒体形式、传播方式、营销热点密切结合,提高营销方案实施效果,广告主对广告公司整合营销服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 2. 创意能力不可或缺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同质化、可替代的产品种类迅速增多,广告主愈发难以富有成效地对其产品或服务进行差异化营销。未来,新技术将逐步构建媒体无缝衔接,实现消费者更多、更细的媒介接触机会,广告营销模式和投放侧重点也会随之变化。目前,社交广告越来越受到广告主的重视,成为我国广告主最看重的媒体资源之一,用户规模及社会化传播价值成为广告主选择媒体的关键因素。 3. 创新技术应用推动行业技术变局,广告营销更加精准 在大数据、云计算、多媒体等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综合型广告公司通过对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可以获得定制化营销需求数据,为后续的投放计划及传播策略等提供依据,推动广告营销向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方向发展,并最终达到降低营销成本、提升广告投放价值的目的。因此,未来广告行业内企业将更加重视在市场调研、消费研究、媒体监测、效果评估等方面的投入,推动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化妆品行业 随着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与化妆意识的普及,我国消费者在化妆品领域人均支出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化妆品已成为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日用消费品。电商渠道的崛起,加速了我国彩妆消费的普及与渗透,提升了国人对彩妆产品的消费意愿。近年来,彩妆产品的互联网零售渠道迅猛发展,已成为彩妆产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目前,化妆品行业主要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1. 用途、成分及品牌定位的细分化 随着消费者更加成熟,他们在产品用途、成分和品牌定位上的偏好也更为细分。美白、祛斑、抗衰老、保湿、防晒、补水这些概念将会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同。眼部、唇部、脸颊以及颈部的细分产品更贴近消费者具体需求。 2. 销售渠道线上化 电商渠道的崛起,加速了我国彩妆消费的普及与渗透,提升了国人对彩妆产品的消费意愿。 近年来,彩妆产品的互联网零售渠道迅猛发展,已成为彩妆产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 受益于电商渠道门槛低于线下,营销推广和销售转化方式多样,影视综艺植入、粉丝效应、KOL 推荐等方式可迅速聚集流量并推动转化,且能够通过数据分析了解消费者需求并优化下游产品设计及销售策略,化妆品零售的线上渗透进一步提高,电商销售渠道占比持续上升,并孵化更多品牌以适应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细分市场需求。 3. 市场主要品牌国货化,国货营销中国风外卷出海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本土品牌逐步崛起。相比于国际品牌,本土品牌基于区域性的文化背景及审美标准,对本地消费者的需求理解更透彻,产品研发更加具有针对性,促使整个行业形成主要品牌国货化的趋势。同时随着国内美妆赛道的竞争趋于激烈,电商平台抽佣费用逐渐提高。 不少低价国货开始把眼光放到海外市场,复制此前在国内市场的电商打法,如会重点强调自己的中国民族元素,东方情怀,利用国风元素持续带动本土新锐品牌。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综合性营销服务和化妆品销售业务,具有整合营销的服务能力,主要业务为线上媒体推广,满足客户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推广的营销需求。 目前,广告受众群体关注的信息热点频繁转换,营销信息传播方式不断变化,媒介内容及载体的形式日益复杂,营销信息实现高效传播的难度越来越大,广告主对公关营销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需求越来越迫切。公司通过全流程的综合营销传媒服务,顺应行业营销传播方式的变化趋势,大力发展互联网+广告一体化运作,点亮整合营销能力,拓宽服务范围,多行业、广覆盖、高效率地传播客户营销信息,协助客户实现吸引营销受众注意并促成购买行为、进而维持消费忠诚度的营销目标。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与化妆意识的普及,我国消费者在化妆品领域人均支出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化妆品已成为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日用消费品。电商渠道的崛起,加速了我国彩妆消费的普及与渗透,提升了国人对彩妆产品的消费意愿。公司将营销策划执行服务的产业链延伸至下游行业,利用长期积累的营销策划创意能力、运营经验和整合营销能力进行直播运营和产品宣传,业务范围从为广告主提供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服务扩展至为自有化妆品进行品牌宣传、直播运营并实现销售,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优化盈利结构。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专业从事综合性营销服务和化妆品销售业务,主要业务为线上媒体推广,满足客户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推广的营销需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思维不断应用于广告行业,以及内生需求的增长和互联网的普及,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增长趋势。具有较高信息传播效率及较广覆盖范围的新兴互联网媒体纷纷涌现,客户对互联网营销的需求大幅提升,公司顺应行业营销传播方式的变化趋势,在营销策划执行服务业务稳固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互联网+广告一体化运作,点亮整合营销能力,拓宽服务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持续增长。 同时公司利用长期积累的营销策划创意能力、运营经验和整合营销能力进行直播运营和产品宣传,业务范围从为广告主提供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服务扩展至为自有化妆品进行品牌宣传、直播运营并实现销售。公司化妆品销售业务采取线上直播销售和线下对经销商销售两种渠道。线上直播销售利用公司在抖音平台的自有账号、网红达人推广进行产品宣传推广,并在直播间达成产品销售。化妆品线下销售采取经销和自营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拓宽产品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8.89%,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也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4.1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佩冉业务规模扩大,开展业务产生的市场推广费和销售人员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30%,主要是报告期内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9.43%,主要是报告期内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税费及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8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佩冉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57.24%,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佩冉支付的税金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同比较少115.23%,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4,103.3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汉诺睿雅股权,以前年度确认的超额亏损计入投资收益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91.27%,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大股东担保责任补偿款及债权转让款,转回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多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66.7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2,007.9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天微购收到和解款所致。 7、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2,272.7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佩冉因提前解除合作协议所支付的违约金增加所致。 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8.6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催收应收账款,以及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销售收款也同时增加所致。 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92.01%,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大股东担保责任补偿款及债权转让款所致。 10、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832.8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佩冉、中广阳等支付的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72.2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佩冉扩大业务规模,支付的广告宣传费等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52.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佩冉扩大业务规模,采购的办公设备增加所致。 1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8.71%,主要是报告期内需偿还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1.26%,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减少,需支付的借款利息也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天天微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34,307.54万元、总负债16,705.62万元、净资产17,601.92万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4,794.65万元、营业利润1,056.71万元、净利润1,228.79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 ,公司共计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明与何伟、第三人包笠就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谯城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何伟支付本金33,002,493元及利息(以33,002,493元为基数,自2021年5 月31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何伟支付保全担保费50,000元及律师代理费用500,000元;三、驳回原告何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2,340元,减半收取136,1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41,170元,由原告何伟负担651元,被告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李明负担 140,519 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谯城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亳州中院”)。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谯城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审被告李明不服谯城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3)皖 1602民初15060号民事判决,向亳州中院提起上诉,亳州中院于2024年4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9,562元,由李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经核实,此次诉讼所涉及的《还款协议书》系李明在公司、亳州纵翔不知情且未经过亳州纵翔用印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与包笠、何伟签订,公司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前对此事并不知悉;公司对何伟申请查封亳州纵翔名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双河路200号安徽泰睿国际建材家居生活广场S2#商业楼(整栋计179 套)事项并不知悉,后经公司核查,亳州纵翔名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双河路200号安徽泰睿国际建材家居生活广场 S2#商业楼(整栋计179 套)房产已被谯城法院预查封。 目前公司已组建专项工作组负责相关事宜,本次诉讼可能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后续2021年、2022年、2023年各期定期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报告造成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由正转负,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2、2023年12月25日,九有股份向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润泰原股东与许丽琼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2024年1月4日,九有股份收到(2024)闽0924民初7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24年4月22日,上述案件首次开庭审理,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3、2023年3月14日,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与成都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哇呜公司)、深圳市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哇呜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5民初14668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上诉,目前上述案件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深圳中院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5民初14668号民事判决;二、成都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5万元报酬;三、深圳市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成都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前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6,625元(已由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交),由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4,732元,成都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893元;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预交的1,893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成都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哇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一审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893元,拒不缴纳的,一审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6,625元(已由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交),由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为减少退缴环节,两审受理费系在各方按胜负比例应负担之总额基础上按预交情况分配。)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4、2023年4月18日,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天公司)就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华区法院)起诉,诉讼请求:1、金信诺公司向昊天公司支付服务费240,000元;2、金信诺公司以240,000元的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11月8日起,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向原告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暂计10,000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金信诺公司承担,案号:(2023)琼0106民初6841号,一审已判决,判决如下:一、昊天公司与金信诺公司签订的《金信诺超级路由器网络推广季度服务合同》于2023年8月2日解除;二、金信诺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昊天公司支付服务费130,000元和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以13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驳回昊天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金信诺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昊天公司负担2,097元,金信诺公司负担2,953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350元,金信诺公司负担。此后双方均提起上述,截至本公告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已做出二审判决,案号:(2024)琼01民终2494号,判决如下:一、维持龙华区法院(2023)琼0106 民初68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二、撤销龙华区法院(2023)琼0106 民初684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三、变更龙华区法院(2023)琼0106 民初684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限金信诺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昊天公司支付服务费164,760 元和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以164,760 元为基数,自2022 年11 月8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四、驳回昊天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五、驳回金信诺公司的上诉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海口中院(一审法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本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5,050 元,由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负担1,583.17 元,由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466.83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350,由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6,800 元,由上诉人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海南)有限公司负担1,583.17元,由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5,216.83 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问询函回复, 2024年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飞予以口头警示。 因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飞予以口头警示。 因公司时任董事长肖自然未按计划实施增持行为,与其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不一致,2024年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时任董事长肖自然予以通报批评。 因公司未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重大风险情况且未能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024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肖自然、时任总经理王能海、时任财务总监金铉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飞予以公开谴责。 因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2024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飞予以口头警示。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经加强学习、积极整改,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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