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九有(600462):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7:51:40 中财网
原标题:*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62 公司简称:*ST九有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王能海先生、范囡柳女士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能海先生、范囡柳女士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王能海先生:鉴于客观情况,本人无法对报告内容进行判断,故弃权。范囡柳女士: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及客观因素,本人无法对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充分判断,故弃权。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九有600462ST九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宇飞尤雨佳
电话010-81377048010-81377048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永康胡同27号北京市东城区前永康胡同27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45,205,569.92396,390,272.80-1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0,101,240.28-3,140,155.77不适用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47,946,451.17118,275,762.3010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968,254.43-13,652,837.2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2,582,967.47-14,118,853.98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2,089,404.7344,971,669.0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43.57-46.23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178-0.023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178-0.0234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18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5.4595,350,904 冻结95,350,904
闫景辉未知1.479,044,460  
陕西奉航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378,451,900  
张宇飞境内自 然人0.925,650,0002,825,000 
王水利未知0.905,559,800  
王斌未知0.885,414,700  
肖自然境内自 然人0.865,300,000 质押5,300,000
赵琳未知0.784,800,000  
冀政宇未知0.784,788,30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法 人0.764,70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肖自然为公司董事长,张宇飞为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袁硕
变更日期2024-07-18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详见2024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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