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688563):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7:56:43 中财网
原标题:航材股份: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通过查验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并对其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国航发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航发财务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财务成立于 2018年 12月 10日,是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号院 7号楼 7层
法定代表人:管见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G3070M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全部来自单一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中国航发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及组织架构
中国航发财务已按照《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以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经营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审
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内设综合管理部、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资金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审计稽核部八个部门。中国航发财务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治理主体以及各部门在风险、合规以及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和作用。公司经营层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之间已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机制,已实现前、中、后台部门、关键和不相容岗位、人员的有效分离和相互制衡。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国航发财务建立了以业务部门规范操作为一道防线、风险合规审查为二道防线、独立垂直的审计稽核为三道防线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针对各项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国航发财务制定了较为全面、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覆盖各项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及主要风险。中国航发财务各岗位在日常经营中能够自发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主动识别、发掘各个环节的关键风险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继而将控制措施融入业务流程,做到操作流程规范,控制责任到人。经调查分析,中国航发财务上半年所承担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各类风险总体可控。

(三)控制活动
中国航发财务以强化内部控制、降低各类风险为目的制定了《内控操作手册》,涵盖中国航发财务 118个关键业务流程,全面规范对结算业务、信贷业务、同业业务、投资业务、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1)持续优化结算管理制度
中国航发财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制定了完备的结算业务规章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成员单位在中国航发财务开立内部结算账户,通过线上或柜面渠道提交书面
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且具有较高程度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设有经办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中国航发财务将重要空白凭证、财务印鉴等交予不同人员分管,有效降低了道德风险。

2、信贷管理
(1)持续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中国航发财务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2)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中国航发财务实行贷审分离、分级审批、贷放分离制度,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中国航发财务建立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信贷部门负责贷款调查、评估;审批机构负责信贷决策和贷中审查;贷款发放部门负责检查放款条件的落实。

(3)贷后检查
中国航发财务的信贷人员实时掌握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

3、信息系统控制
中国航发财务信息系统主要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票据服务、会计核算等。中国航发财务信息系统以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系统软件作为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服务器由中国航发财务自主运维管理,所有数据传输均经过加密处理并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目前中国航发财务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中国航发财务制定了多项与信息科技相关的内控制度,提升了员工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了相关业务的操作,满足中国航发财务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4、审计监督
中国航发财务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审计稽核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度开展常规稽核与专项稽核,对中国航发财务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与评价。针对中国航发财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与效益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
和潜在风险,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进度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向管理层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中国航发财务始终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并重,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其内控机制科学有效,规章制度的执行全面到位,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中国航发财务经营管理及管理情况
(一)中国航发财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中国航发财务资产总额 240.78亿元,其中,自营贷款及贴现资产余额 135.14亿元;负债总额 219.14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17.93亿元;期末净资产 21.63亿元。2024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21亿元,拨备前利润总额 1.48亿元,实现净利润 0.65亿元。

(二)中国航发财务财务管理情况
中国航发财务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国航发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在组织建设方面,中国航发财务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负责审议批准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经营层设立预算委员会,负责组织平衡预算方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中国航发财务设有计划财务部,编制 3人,分别为计划财务部部长、会计综合岗、出纳税务岗,负责日常核算与监督,定期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等。

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国航发财务的现行管理制度已覆盖当前的财务管理活动,相应的《内控操作手册》进一步对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流程提供了规范和指引,既做到各类操作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又满足了外部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航发对会计政策体系化建设的要求。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结合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信息化程度较高等特点,中国航发财务制定了结算、同业、信贷、票据等业务的财务核算规则,实现了会计凭证 99%以上自动生成,保证了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唯一性。


(三)中国航发财务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航发财务的各项风险监控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序号指标名称目标值2024年 6月
1资本充足率≥10.5%13.49%
2流动性比例≥25%48.98%
3/( +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 资本)≤80%58.02%
4集团外负债总额≤100%0.00%
5票据承兑余额/总资产≤15%1.88%
6/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3倍0.06
7( + )/ 票据承兑转贴现转出 资本净额≤100%40.78%
8承兑保证金/各项存款≤10%0.00%
9投资总额/资本净额≤70%18.08%
10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46%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综合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国航发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国航发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 32条或第 33条规定的情形;
(三)中国航发财务的所有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条规定的要求;
(四)中国航发财务未发生支付危机,未出现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五)未发生可能影响中国航发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不存在中国航发财务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的出资额的情形;
(七)不存在中国航发财务的股东对中国航发财务的负债逾期 1年以上未偿还的情形;

(八)不存在中国航发财务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的情形;
(九)不存在中国航发财务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进行整顿的情形;
(十)未发现中国航发财务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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