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00245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2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公司原名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 4月 29日更名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9,969,085股,每股发行价格 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854,699.5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3,989,516.49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年 8月 26日到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8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12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结项,将“总部技术中心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6,256.60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结息后,实际转入 6,289.01万元),尚余 746.71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总额为 195.59万元,其中:支付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应付未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113.94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81.65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1.42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29,97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6,871.5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450.7万元)。其中 632.77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保证金,6.65万元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资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6,232.1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存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9月 18日和 2024年 1月 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办理完成了兴业银行长沙河西支行(368200100100223289)、招商银行长沙雷锋支行(731902271210566)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 90,732,288.32元。相关事项详见 2021年 9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 12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并一致同意将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中(专户结息后,本项目实际转出金额为 1,677.28万元)。该议案于 2023年 12月 28日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募集资金投入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在厂房建设方面,公司基于产线布局需要,合理规划厂房建设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节省了建设开支;在设备采购方面,公司充分结合产品布局和需求,在采购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因此,公司该募投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该项目已达到项目预定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完成结项,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外,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6,661.42万元,尚余 632.77万元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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