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60396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3.5 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次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后全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342.3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92%。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 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对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 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9,014.09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3月31日后、募投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276.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42.3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投项目变更(2020年3月31日)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96.91万元; 3、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合计数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优化项目设计布局、严格控制采购成本、节约各项投资支出,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 万吨/年危险废物 焚烧项目”结项,同时将元(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92%,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后的全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节约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充盈公司经营现金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醋化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醋化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醋化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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