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至正股份(603991):至正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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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9:02:1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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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至正股份:
至正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91 公司简称:
至正股份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金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已经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至正股份、公司、本公司、
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正信同创、控股股东 | 指 | 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桔云 | 指 | 苏州桔云科技有限公司 |
SUCCESS FACTORS、交
易对方、业绩承诺人 | 指 | SUCCESS FACTORS LIMITED |
至正集团、至正企业 | 指 | 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纳华公司 | 指 | 上海纳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至正新材料 | 指 | 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阴长电 | 指 | 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
浙江禾芯 | 指 | 浙江禾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江苏芯德 | 指 | 江苏芯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协议》 |
半导体 | 指 |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按照制造技术
可分为集成电路(IC)、分立器件、光电子和传感器,可广泛
应用于下游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技术、汽车及航空
航天等产业 |
集成电路 | 指 | 集成电路 Integrated Circuit,指通过一系列特定的加工工艺,
将晶体管、二极管等有源器件和电阻器、电容器等无源原件按
一定的电路互联并集成在半导体晶片上,封装在一个外壳内,
执行特定功能的电路或系统,可进一步细分为逻辑电路、存储
器、微处理器、模拟电路四种 |
晶圆 | 指 | 在氧化/扩散、光刻、刻蚀、离子注入、薄膜生长、清洗与抛光、
金属化等特定工艺加工过程中的硅片 |
晶圆厂 | 指 | 通过一系列特定的加工工艺,在硅片上加工制造半导体器件的
生产厂商 |
晶圆制造 | 指 | 将通过一系列特定的加工工艺,将半导体硅片加工制造成芯片
的过程,分为前道晶圆制造和后道封装测试 |
芯片 | 指 | 集成电路的载体,也是集成电路经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
后的结果 |
后道 | 指 | 把前道工艺制造完成的晶圆,根据封装要求(先进封装或者传
统封装)形成最终形态芯片的工序过程 |
封装 | 指 | 封装技术的定义为,在半导体开发的最后阶段,将一小块材料
(如芯片)包裹在支撑外壳中,以防止物理损坏和腐蚀,并允
许芯片连接到电路板的工艺技术 |
先进封装 | 指 | 处于前沿的封装形式和技术。目前,带有倒装芯片(FC)结构
的封装、圆片级封装(WLP)、系统级封装(SiP)、2.5D封
装、3D封装等均被认为属于先进封装范畴 |
聚烯烃 | 指 | 由烯烃(或两种以上烯烃)组成的聚合物,有很多品种,公司
的不同产品,在化学结构上都属于聚烯烃范畴。 |
低烟无卤 | 指 | 通常指电缆高分子材料中不含卤素(氟、氯、溴、碘、砹),
同时材料燃烧时产生的烟雾低、透明度高,不产生有毒气体。 |
阻燃 | 指 | 通过添加各种阻燃剂,使易燃的高分子材料具有难以燃烧的特
性。 |
EVA树脂 | 指 |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通用高分子聚合物,生产公司产品的 |
| | 主要原材料之一。EVA根据成分不同有多种型号。 |
PE树脂 | 指 | 聚乙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生产公司产品的
主要原材料之一。 |
POE | 指 | 聚烯烃弹性体,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生产而成的一种聚合物材
料。对比传统的聚合物材料,POE具有更好的加工成型性能,
成型时不需加任何塑化剂;在汽车行业、电线电缆护套、塑料
增韧剂等方面里都获得了广泛应用。 |
XLPE | 指 | 化学交联聚乙烯英文名称的缩写。聚乙烯通过交联反应,使聚
乙烯分子从线性结构变为三维网状结构,材料的化学和物理特
性相应的得到增强。 |
色母 | 指 | 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 |
股票、A股、新股 | 指 | 公司发行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股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至正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Original Advanced Compound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rigin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施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恩平街1号东
部工业区E4栋304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完成注册地址的变更,由“上海
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元江路5050号”变更为“广东省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恩平街1号东部工业
区E4栋304”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8 |
公司网址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
券报》(https://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http://www.stcn.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至正股份 | 603991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8,252,258.88 | 92,746,510.10 | 5.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86,326.73 | -9,604,922.17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8,224,410.06 | -10,649,653.4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81,467.57 | -10,532,364.84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0,155,505.09 | 256,341,831.83 | -2.41 |
总资产 | 605,117,834.52 | 600,749,300.01 | 0.7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1 | -0.1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3.25 | 增加0.8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3.25 | -3.60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999,708.6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99,456.0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816.7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205.61 | 理财收益、银行贴息、 |
| | 就业补贴、个税手续费
返还等项目产生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824.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279.30 | |
合计 | 2,038,083.33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动态
1、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
电线电缆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高度重视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先后颁布了相关产业政策,如《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等,大力推行“新基建”、“碳中和”、“以旧换新”及“新质生产力”,促进了
新能源、新材料、
高端装备、
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5G通信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的需求增长,电线电缆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是电线电缆、光通信线缆、光缆行业重要的上游行业,同样迎来新的发展机会。
公司子公司至正新材料“以市场为导向,靠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实践“客户为先、创新驱动、诚信务实、协作担当”的核心价值观,深耕于中高端线缆用绿色环保型特种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市场,经过二十年发展,公司“至正”、“Original”品牌已经成为环保电缆材料行业的知名品牌。
2、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
半导体产业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核心基础,是支撑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国家高度重视半导体产业发展,先后颁布《科技部重点支持集成电路重点专项》《集成电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鼓励和支持半导体设备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给予了大力扶持。半导体设备是半导体产业的基础,是完成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环节和实现技术进步的关键。
进入 2024年,半导体行业整体有望恢复增长,汽车、工业和消费电子终端市场需求的预期进一步复苏,给中国半导体产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同时,伴随着人工智能、AI算力、智能装备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对先进封装工艺的需求不断增加,半导体先进封装设备将有所受益。
公司子公司苏州桔云专注于后道先进封装领域设备的研发,围绕清洗设备、烘箱设备等持续深耕细作,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及技术优势,能够生产清洗设备、腐蚀设备、涂胶显影设备、去胶设备、烘箱设备、分片设备等产品,产品线较为丰富,并凭借其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和定制化、快速响应的客户服务不断扩展市场,与江阴长电、浙江禾芯、江苏芯德等厂商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1、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及产品
公司子公司至正新材料定位于中高端线缆用绿色环保型特种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市场,主营电线电缆、光缆用绿色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光通信线缆、光缆用特种环保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气装备线用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网系统电力电缆用特种绝缘高分子材料三大类,其被作为绝缘材料或外护套料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及光缆的生产过程中,属于国内线缆用高分子材料领先企业中的专业企业。
2、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及产品
公司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主要从事半导体后道先进封装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清洗设备、烘箱设备、腐蚀设备、涂胶显影设备、去胶设备、分片设备等。
(三)经营模式
1、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的经营模式
针对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公司采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公司自成立至今,秉承“以市场为导向,靠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客户为先,创新驱动,诚信务实,协作担当”的核心价值观,近几年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规模发展稳定,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子公司苏州桔云通过向下游集成电路制造与封装公司销售清洗机、腐蚀机、烘箱、分片机等产品及相关设备配件、提供维护服务实现收入和利润。
(1)采购模式
公司在满足客户需求基础上,对较短交期通用、有现货的原物料件,公司按生产计划管理的原则按需采购;对于长交期料件,公司则会依据市场预测及生产计划管理采取备货式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订单式生产,在与客户签订订单或确定意向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定制化设计及生产制造,以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模式销售产品,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招投标等方式直接获取订单,此外烘箱等产品少量代理销售。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研发和检测能力出众。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及检测中心,不断加强研发和检测队伍梯队建设与持续的研发投入,确保公司研发能力在行业内能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截至 2024年 6月30日,公司发明专利 36项,实用新型专利 2项。公司检测中心拥有试验设备 180余套,包括材料加工、样品制备、工艺性能检查设备等多台常规测试仪器,以及拥有 UL和 IEC等标准的烘箱、热变形测试仪、红外光谱仪、氙灯老化箱等多台高端检测仪器。检测中心能够覆盖所用原材料的检测,具备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产品监控能力,能够满足客户终端的质量检测需求。
2、生产优势
公司拥有全球先进的 BUSS生产线,能够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组织安装符合自身生产需要的生产线并形成多种生产工艺。公司还配有自动化仓储系统,能够实现原材料和产品的全程追溯,全面提高生产及销售物流响应速度,大幅提升公司仓储物流管理水平,实现产品从进仓、储存到出仓的全自动化作业和监控管理。
3、市场优势
公司拥有强有力的销售团队,在全国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高科技的产品、高品质的人才、高品位的服务”是公司的生存基础,与客户实现双赢、求得共同发展是公司的营销策略。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服务,并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客户满意度高。
公司“至正”、“Original”品牌已经成为环保电缆材料行业的知名品牌,荣获“上海市著名商标”,在行业内拥有较大影响力。公司拥有强有力的销售团队,在全国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服务,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竞争力分析
1、产品种类布局较广
公司生产和销售半导体后道先进封装所需的包括清洗机、烘箱、刻蚀机、涂胶显影机、去胶机、分片机等大部分设备,产品线较为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整条先进封装后道产线设备(除光刻机等部分设备外)的整体规划和定制化服务。
2、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了一系列新型技术研发专利,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发明专利 5项,实用新型专利 16项。其中自主研发的清洗机在集成电路后道先进封装领域技术水平相对领先;自主研发的全自动烘箱可实现烘烤流程全自动化,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此外苏州桔云在定制化服务、交货周期等方面有一定竞争优势,能够深度绑定知名客户。
3、客户资源丰富
公司与国内主流半导体封装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江阴长电、浙江禾芯、江苏芯德等厂商。在核心客户地位稳固的情况下,随着公司产品覆盖率的增加及技术的不断完善,将助力于公司新客户的拓展。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825.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3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2.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22.77%。其中,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504.54万元,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320.69万元。
2024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聚焦主业经营,深耕线缆用高分子材料市场,抓住国家推行“新基建”、“碳中和”、“以旧换新”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遇,在高质量发展上提质增效;同时,重点发展先进封装半导体设备业务,通过技术创新更新,开发新产品、新客户,提升产品交付能力与盈利能力,改善公司整体业绩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提高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水平,夯实经营管理基础,在降本增效的经营方针下,加强销售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加快推进产品销售推广工作,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8,252,258.88 | 92,746,510.10 | 5.94 |
营业成本 | 75,917,151.43 | 81,990,234.72 | -7.41 |
销售费用 | 6,565,850.82 | 2,429,273.98 | 170.28 |
管理费用 | 9,605,752.19 | 9,282,296.24 | 3.48 |
财务费用 | 5,365,508.18 | 3,105,378.27 | 72.78 |
研发费用 | 7,544,529.98 | 5,482,099.77 | 37.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81,467.57 | -10,532,364.8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603.01 | -96,760,844.7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40,785.37 | 95,970,926.40 | -57.34 |
费用未纳入合并。2、报告期内苏州桔云售后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较大。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报告期内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7,350万元;2、公司向控股股东正信同创借入本金 1亿元自上年 3月开始计息,本期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 108.22万元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苏州桔云自 2023年二季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上年同期一季度研发费用未纳入合并。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至正新材料购买商品支付的采购款增加、苏州桔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苏州桔云股权收购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控股股东正信同创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长期
借款 | 94,116,234.49 | 15.55 | 48,077,599.97 | 8.00 | 95.76 | 主要为报告期内
新增借款所致 |
应收
票据 | 23,737,157.05 | 3.92 | 39,050,411.58 | 6.50 | -39.21 | 主要为报告期内
信用级别较低且
转移时不能终止
确认的票据减少
所致 |
其他
流动
负债 | 11,563,202.06 | 1.91 | 18,849,795.86 | 3.14 | -38.66 | 主要为报告期内
已转移但不能终
止确认的票据减
少所致 |
递延
所得
税负
债 | 4,793,641.77 | 0.79 | 8,356,826.98 | 1.39 | -42.64 | 主要为报告期内
收到业绩补偿款,
冲减上期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致 |
应收
款项 | 22,358,667.02 | 3.69 | 6,811,522.51 | 1.13 | 228.25 | 主要为报告期内
信用级别高且转 |
融资 | | | | | | 移时能够终止确
认的票据增加所
致 |
合同
负债 | 8,945,905.41 | 1.48 | 5,396,710.22 | 0.90 | 65.77 | 主要为报告期内
苏州桔云预收货
款增加所致 |
应交
税费 | 1,180,667.38 | 0.20 | 4,710,027.16 | 0.78 | -74.93 | 主要为报告期内
应交企业所得税、
未交增值税减少
所致 |
应付
职工
薪酬 | 2,207,291.46 | 0.36 | 3,322,968.03 | 0.55 | -33.57 | 主要为报告期内
苏州桔云采取降
薪增效所致 |
一年
内到
期的
非流
动负
债 | 4,001,751.42 | 0.66 | 2,003,233.30 | 0.33 | 99.76 | 主要为报告期内
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
流动
资产 | 5,375,273.71 | 0.89 | 500,305.73 | 0.08 | 974.40 | 主要为报告期内
苏州桔云预交税
费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151,435,558.85 | 抵押 |
无形资产 | 15,787,630.09 | 抵押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
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3,227,800.00 | | | | 13,000,000.00 | 13,227,800.00 | | 13,000,000.00 |
业绩补偿款 | 13,227,800.00 | | | | | 13,227,800.00 | | |
建信理财“恒
赢”(法人版)
按日开放式净
值型人民币理
财产品 | | | | | 13,000,000.00 | | | 13,000,000.00 |
合计 | 13,227,800.00 | | | | 13,000,000.00 | 13,227,800.00 | | 13,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至正新材料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制造。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至正新材料总资产 390,567,876.80元,净资产 241,730,641.18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65,045,351.70元,营业利润-5,609,491.20元,净利润-5,472,968.45元。
2、苏州桔
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苏州桔云 51%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安装半导体设备、智能化产品、机械设备、电子零部件、电器设备;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销售电子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苏州桔云总资产 147,327,392.16元,净资产 72,257,825.85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3,206,907.18元,营业利润 1,135,485.77元,净利润 1,359,967.14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和关键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的核心配方和制造工艺主要体现在公司的专利技术和核心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
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制造工艺由整个技术研发团队掌握,不同技术人员依据专业分工分别掌握不同技术环节,避免集中于单一人员,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提供了颇具竞争力的薪酬。然而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与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2)技术更新风险
苏州桔云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微电子、电气、机械、材料、化学工程、流体力学、自动化、图像识别、通讯、软件系统等众多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门槛。随着全球半导体行业的蓬勃发展,半导体行业技术日新月异,清洗设备对晶圆表面污染物的控制要求越来越高,以避免杂质影响芯片良率和产品性能。此外,客户对清洗设备清洗表面污染物的种类、清洗效率、腔体数量、适用技术节点等需求也随之不断变化。若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EVA树脂、E类共聚物、PE树脂、POE聚烯烃弹性体等,这些原材料构成了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大部分属于石油化工产品,一定程度上受国际原油市场的影响。尽管公司通过优化原材料库存管理、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降低不利影响,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2)产品单一风险
公司的核心产品环保型低烟无卤聚烯烃电缆高分子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众多知名线缆生产企业所认可,同时,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持续进行新产品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但相对于综合性线缆材料生产企业,公司的现有产品仍较为单一,如未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下降、产品种类发生显著变化等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运用于电力、船舶、轨道交通、通信、电气装备、建筑、
新能源等众多领域,公司产品的性能不仅直接影响到相关系统、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产品设计有缺陷将可能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一贯视产品质量为生命线,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带来重大损失的情形,但若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缺陷,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规模较小带来的稳定性风险
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未来如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较大的影响。
3、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行业内优质企业,但仍然存在因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已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未来进一步加强对客户资信情况的掌握,强化应收账款回款监督考核,降低应收账款额较高带来的财务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及产品销售以美元计价,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人民币汇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年 5
月 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 2024年 5月
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考核及津贴和薪
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要是通过对 EVA树脂、PE树脂、POE弹性体等各种聚烯烃树脂和阻燃剂、色母、E类共聚物等基础原料进行加工改性而得到,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微量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环保管控,经上级环保管理部门的检查、监察均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规定要求委托资质齐全的第三方定期进行微量废气、颗粒物、噪声监测项目的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公司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工序为机器设备的研发、组装、检测和调试等,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承诺
期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正信同创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关联方未
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
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海至正道
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构成
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如因本
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三)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海至正道
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0年 4
月 2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正信同创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海至正道化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
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 2020年 4
月 2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序,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上海至
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二)本
公司作为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海至
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三)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且本单位作为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
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
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 | | | |
| 其他 | 正信同创 | 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
资金。全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源于上市公司
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等情形。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 2020年 4
月 2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正信同创 |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在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双重任职以及领取薪水
情况;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依据法
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
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
理等完全独立于本承诺人。2、本承诺人资产与上市
公司的资产产权上明确界定并划清,不存在任何权
属争议;保证不会发生干预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以及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3、保
证上市公司提供产品服务、业务运营等环节不依赖
于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于本承诺人的
生产经营系统、辅助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保证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保证上市 | 2020年 4
月 2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
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
责任与风险。4、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
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
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5、保证上市公司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
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
的职权;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承诺人
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本承诺人愿意承担
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索赔
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 | | |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其他 | 至正集团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
有关违法事实后 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公司控股股东至正企业将利用公司的控
股股东地位促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
实后 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工作。回购及购回价格以公司股票发
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
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
份数量将予以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有关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至正企业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 2016年12
月 28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
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
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 | | | |
| 其他 | 侯海良 | 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天内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
薪酬,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 2016年12
月 28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
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
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
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当公司出现需
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公司、控股股东
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如股票价格
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
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
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
其买入计划后 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
入公司股份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 | 2016年12
月 28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前次
触发公司满足股价稳定措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公司
公告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期间的交易日),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
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
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2)单一年度用以
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
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
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
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 | | | | | | |
| 其他 | 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有关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承诺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
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
股东分红(包括从至正企业/纳华公司处取得分红),
同时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
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6年12
月 28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至正股份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
有关违法事实后 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 2016年12
月 28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
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将予以
相应调整。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 | | | | |
| 其他 | 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主要内
容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
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果未能履行相关承诺并
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上述填补回报
的承诺和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
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
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2016年12
月 28日 | 否 | 长期
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盈利
预测 | SUCCESS
FACTORS | 公司与 SUCCESS FACTORS在《购买资产协议》,
中约定:上市公司交易对价将支付至上市公司、交 | 2022年11
月 8日 | 是 | 业绩
补偿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及补
偿 | | 易对方与银行共同监管的、在境外银行开立的三方
监管账户,由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指定的证券公司
申请于境外开立资产管理计划专户,并以银行监管
账户内不低于人民币 8,354万元的资金作为境外资
管专户的委托资金,通过 QFII通道在境内二级市场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SUCCESS FACTORS应确保境外资管专户在上市
公司支付交易对价后的 6个月内完成上述股票购
买,上述股票将作为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的担保之一。同时,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苏州桔云
剩余 49%的股权质押予上市公司,作为其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及违约责任的担保之一。 SUCCESS
FACTORS同意对苏州桔云作出业绩承诺:苏州桔
云 2022年、2023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350万元、1,890万元、
2,646万元。若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苏州桔云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SUCCESS FACTORS需
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对
方取得的交易对价-交易对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 | | 义务
履行
完毕
之日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