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风语筑(603466):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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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9:06: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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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风语筑: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466 公司简称:风语筑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礼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圣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对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详细阐述与分析,并提出了预防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本公司、公司、风语筑 | 指 |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晖、辛浩鹰夫妇 |
| 励构投资 | 指 | 上海励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 |
| 苏州雅诗蒂诺 | 指 | 苏州雅诗蒂诺模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浙江风语宙 | 指 | 浙江风语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元宇宙 | 指 | 元宇宙(Metaverse)是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链接与创造的,与现实世
界映射和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 |
| 数字虚拟人 | 指 | 数字化外形的虚拟人物,具有“虚拟”(存在于非物理世界中)+“数
字”(由计算机图形学、图形染、动作捕捉、深度学习、语音合成等
计算机手段创造及使用)+“人”(具有多重人类特征,如外貌、人
类表演/交互能力等)的综合产物 |
| 桐庐放语空 | 指 | 桐庐放语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要看文创 | 指 | 上海要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互动技术 | 指 | 通过先进的视频动作捕捉系统和成熟的三维图像引擎将传统的空间
转换为互动空间的一种技术。在互动空间中人们可以通过身体动作
(如身体摆动、走动、手势等)控制相关影音、游戏元素 |
| 数字艺术 | 指 | 是运用数字技术和计算机程序等手段对图片、影音文件进行的分析、
编辑等应用,最终得到完美的升级作品。数字艺术包括交互媒体设
计、数字影像艺术、虚拟现实设计、新媒体艺术等 |
| 沉浸式体验 | 指 | 通过场景营造,配合全息投影、AR、VR等科技手段,以游戏,情境
感音频视频、戏剧、游乐设施、装置性空间展览等作为输出途径,营
造氛围让参与者专注在当前的目标情境下并感到愉悦和满足,使用
户有一种置身于虚拟世界之中的感觉 |
| 全息影像 | 指 | 利用干涉和衍射原理记录并再现物体真实的三维图像的记录和再现
的技术 |
| 裸眼3D | 指 | 对不借助偏振光眼镜等外部工具,实现立体视觉效果的技术的统称。
目前该类型技术的代表主要有光屏障技术、柱状透镜技术,其中最新
技术为“分布式光学矩阵”技术 |
| 扩展现实XR | 指 | 通过计算机技术和可穿戴设备产生的一个真实与虚拟组合的、可人
机交互的环境。扩展现实包括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混
合现实(MR)等多种形式。XR分为多个层次,从通过有限传感器输
入的虚拟世界到完全沉浸式的虚拟世界 |
| AIGC | 指 | AIGC即AI Generated Content,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生成内容 |
| ChatGPT | 指 | ChatGPT是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它能够通过理解
和学习人类的语言来进行对话,还能根据聊天的上下文进行互动,真
正像人类一样来聊天交流,甚至能完成撰写邮件、视频脚本、文案、
翻译、代码,写论文等任务 |
| MR | 指 | MR全称Mixed Reality,即混合现实技术,是虚拟现实技术的进一
步发展。它是通过在虚拟环境中引入现实场景信息,将虚拟世界、现
实世界和用户之间搭起一个交互反馈信息的桥梁,从而增强用户体
验的真实感。MR技术的关键点就是与现实世界进行交互和信息的及
时获取,也因此它的实现需要在一个能与现实世界各事物相互交互
的环境中。如果环境都是虚拟的,那就是VR;如果展现出来的虚拟
信息只是与虚拟事物的简单叠加,那则是AR。 |
| Sora | 指 | 人工智能文生视频大模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风语筑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Fengyuzhu Culture Technolo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engyuzhu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晖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436 |
| 公司网址 | www.fengyuzhu.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风语筑 | 603466 |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风语转债 | 113643 | /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78,181,825.22 | 931,175,334.06 | -37.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303,307.35 | 114,244,375.20 | -217.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08,130,940.94 | 64,783,860.29 | -266.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903,342.64 | -227,528,534.18 | -3.24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10,278,882.78 | 2,462,571,665.86 | -10.25 |
| 总资产 | 4,524,758,658.48 | 4,913,124,920.89 | -7.9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
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9 | -221.0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9 | -221.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8 | 0.11 | -263.6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1 | 5.07 | 减少10.6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9 | 2.87 | 减少7.3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0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663,444.1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 | | |
| 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
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
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
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4,204.1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04,019.4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62.49 | |
| 合计 | -26,172,366.41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文化艺术业(R87)。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产业方向
中的数字内容服务业。
数字化是近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在5G、大数据、MR/VR/AR、云计算等技术飞速发展的
背景下,数字文化产业取得高速成长,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能。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下,
AIGC、Sora将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生产方式,PGC、UGC与AIGC的结合与融合应用将是未来数
字内容创作和生产制作的必然路径,人工智能技术革新为数字文化企业通过掌握前沿科技获得持续竞
争优势,保持市场份额提供了重要支持。为贯彻好《“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中央两办、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相继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
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和《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
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包括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创意、数字
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强化数字科技在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行业的应用”,
“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并
提出推进智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工信部等
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在城市更新中打造沉浸
式文旅体验项目和空间。随着5G、AIGC、全息、MR/VR/AR、云渲染等数字技术在文化创意领域的应用渗
透,以及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的深度融合,在数字经济政策红利的促进下,各行业充分意识到数字化转
型的必然趋势,数字创意与文化行业的融合发展可以达成相互促进的多赢效果,在供需融合的创新发展
期,数字文化行业拥有了更加丰富的实践场所,并将拥有大规模且多元化的应用场景,数字文化产业发
展前景良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数字展示行业的龙头企业,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化体验服务商。依托公司在数
字科技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及公司在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领域积累的资源,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广泛
应用于数字展示、城市文化体验、数字文旅、商业展览及新零售体验、广电MCN及数字营销等众多领
域。公司主要业务类型如下:
1. 城市数字化体验空间
数字化体验空间通过数字化的技术手段展示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未来规划愿
景,是各地开展政务接待、招商引资、规划展示和城市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代表作品: 延安规划展览馆 成都市馆改造 绍兴市城市展示馆
2. 文化及品牌数字化体验空间
文化及品牌数字化体验空间通过将创意、设计、数字艺术和沉浸式体验元素深度融入IP主题、在
地文化特色和品牌形象之中,重点打造面向社会大众和消费者开放的新型互动体验式空间。代表作品: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世界技能博物馆 蔡志忠美术馆
3. 数字化产品及服务数字化产品及服务
主要通过全息影像、裸眼3D、CGI特效等技术手段,AR/VR/MR、4K/8K超高清视频等媒介形式,为
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商业展览、数字艺术消费品及各类数字视觉服务。代表作品: 东方明珠 杭州亚运会 teamLab广州
跨年AR秀 数字媒体内容服务 沉浸式艺术大展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品牌优势
公司一直坚持通过高品质的创意设计和技术实现成果构建自己的品牌,坚持通过质量管理、诚信经营和完善的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通过新一代的技术和系统,为客户有层次、有重点、立体地呈现展示内容,满足客户个性化展示需求。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在业内已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设计并实施完成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数字化体验项目。公司曾多次入选 “全国文化企业 30强”“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新兴产业企业 100强”“上海市著名商标”,并多次获得“上海市静安区政府质量奖”“中国VR50强企业”等奖项或荣誉称号。
(二)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数字展示创意服务经验,公司业务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了上千座数字化体验空间,涵盖了各类型细分应用场景,包括城市规划展示馆、园区展示馆、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党建展馆、企业展厅、大数据展厅、科普教育等各类主题体验馆以及校史馆等特色主题馆。
(三)全程一体化控制的高效管理优势
由于数字化体验空间涉及范围广、金额大、复杂程度高,客户一般倾向选择对全程实施有控制把握能力的企业,以保证项目推进速度和质量。公司从过往项目中的前期整体设计、实施、直至后期维护等不断积累一体化系统作业经验,公司已构建起涵盖策划、设计、实施和维护服务的完整数字化体验业务链体系,现已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确保项目实施效果达到预期设计目标。
(四)跨界人才队伍优势
创意设计能力和数字多媒体技术应用水平是保证数字展示和沉浸式体验效果的关键要素,创意设计人才和数字技术专业人才的能力水平和持续成长性直接决定了公司未来的生存与发展。公司拥有行业内规模较大的设计主创团队和跨界多元的数字科技应用人才,数字创意和设计策划人员、数字研发、AI人机交互、CGI视效、VR/AR、全息影像等数字多媒体技术应用人才是公司的主力,是公司保持稳健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业绩出现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18.1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30.3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13.0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6.9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452,475.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027.89万元。
2024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战略,以重点区域和优质项目为主线,积极推进数字化体验业务的实施和交付。报告期内,公司高质量打造“朱熹文化馆”、“蔡志忠美术馆”、“太仓文旅体验中心”等文化体验与文旅消费融合场景,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多举措加快应收账款回收,2024年上半年的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增加5,573万元。
面对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聚焦自身创意设计优势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以科技和艺术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结合空间计算技术和VR大空间体验形式,持续推进主营业务场景多元化战略。2024年上半年,尽管面临宏观环境的阶段性承压,公司业务拓展仍然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先后中标“上海奉贤在水一方科幻馆”、“苏州高铁之心”、“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非遗里的中国”等文旅和科技融合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金额合计 11.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91%;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余额48.40亿元,在手订单储备充沛。
随着国家一系列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和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的推出,公司将依托“非遗里的中国”陈列馆和“二十四节气馆”等非遗类标杆作品,进一步加强“非遗”业务的拓展。同时,公司将充分结合风语筑MR研究院的空间计算技术优势,全力呈现《消失的圆明园》《丽江壁画秘境》《神秘的东方古堡》与《工业奇迹》等VR大空间体验作品,打造数字化文旅消费新场景,积极开拓C端市场。
展望下半年,公司将深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管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绩效变革和机制强化,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数字创意优势和策划能力,巩固数字技术创新实力,提升公司的创意创新竞争力。由于行业和客户及结算周期的特殊性,公司的款项结算和回收通常集中在年底,随着下半年政策端的持续发力,公司将重点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工作,细化应收账款的考核管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努力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578,181,825.22 | 931,175,334.06 | -37.91 |
| 营业成本 | 482,738,983.25 | 633,192,767.20 | -23.76 |
| 销售费用 | 47,084,213.29 | 41,740,584.83 | 12.80 |
| 管理费用 | 53,096,447.20 | 47,002,997.54 | 12.96 |
| 财务费用 | 1,040,054.27 | -3,594,070.44 | 128.94 |
| 研发费用 | 33,981,369.03 | 34,559,881.31 | -1.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903,342.64 | -227,528,534.18 | -3.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825,759.14 | 100,559,293.71 | -174.4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355,075.40 | -22,760,537.60 | -437.5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实施进度减缓,交付周期延长导致完工项目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润分配金额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前年度投资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影响净利润30,663,444.19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383,458,226.37 | 8.47 | 140,834,345.58 | 2.87 | 172.28 | 系购买理财
产品增加所
致 |
| 应收票据 | 28,737,840.50 | 0.64 | 16,450,000.00 | 0.33 | 74.70 | 系收到票据
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
产 | 53,912,721.96 | 1.19 | 214,470,786.87 | 4.37 | -74.86 | 系大额存单
到期所致 |
| 应付职工薪
酬 | 66,957,034.22 | 1.48 | 101,367,959.06 | 2.06 | -33.95 | 系上期末计
提年终奖所
致 |
| 应交税费 | 9,855,686.50 | 0.22 | 40,154,311.27 | 0.82 | -75.46 | 系企业所得
税减少所致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10,396,234.03 | 0.23 | 15,566,305.63 | 0.32 | -33.21 | 系非流动金
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减
少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八十二)、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97,830,325.89元,比期初增长0.13%。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是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及权益工具投资。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浙江风语宙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 | 数字内容服务 | 100 | 83,894,731.12 | 77,505,228.06 | 6,841,221.19 |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对策
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单位,易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如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导致政府部门对文化投入和预算减少,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积极研发和丰富产品体系,扩大营销和服务网络,并重点拓展公共文化中心、博物馆、科技馆、主题馆、数字文创、商业文创展览以及元宇宙创新业务,强化商业端和消费端的应用能力,但鉴于经济环境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会给公司业务的开拓和创新带来不利影响。
2、 市场竞争风险
作为较早专业提供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产品、服务的企业,经过多年在行业内精耕细作,公司目前已成为中国展览展示行业中展示体验系统领域领先企业,也是打造中国最多城市馆成功案例的公司之一。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进入,公司不仅面临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同时广告、影视、动漫游戏、娱乐、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众多相关领域企业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本行业竞争。公司积极推进主营业务的相关多元化战略,重点拓展主题馆、科技馆、博物馆等新型数字化体验空间业务,通过融入更多的创意、设计、数字艺术和沉浸式体验元素,增强了各类数字化体验空间的科技感和体验感,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 核心人员流失风险及对策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和积聚了一批核心人员,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成为公司主要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员工持股不断完善薪酬制度体系,以加强员工凝聚力。从以往情况看,公司未发生大量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问题,团队保持稳定,但如果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上市后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凝聚力和核心团队稳定。同时,公司也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与国内高等院校达成人才实践基地战略合作并签署人才供需合作意向合同,保证公司及时补充年轻的创意、设计和科技人才。
4、 数字技术的研发风险及对策
客户不断提升的产品需求,对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水平提出更高挑战,公司技术需具有一定的行业前瞻性,若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方面占据先机,将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竞争力下降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加快新产品研发,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5、项目实施风险及对策
公司项目所包含的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咨询等业务,公司承揽的项目规模一般较大,项目周期长,实施复杂,加剧了公司在手项目执行不确定性和风险防控压力。业主支付项目款项的进度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可能发生由于业主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付款不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对策:公司加强项目的前期评价、履约跟踪,减少项目执行不确定性的影响。同时公司对合同款项建立统一管理,分级分类,专项负责,动态跟踪的管理模式,将应收账款按照管理资源的需求特点进行分类,各类再按照风险等级分别施策。同时对应收账款的短期、长期目标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对应收账款管理风险的精准控制。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05.20 | www.sse.com.cn | 2024.05.21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13项议案,具体详见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陈丽 | 副总经理 | 聘任 |
| 刘明熠 | 副总经理 | 聘任 |
| 陈月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 张文跃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聘任刘明熠先生、张文跃先生、陈丽女士、陈月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
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承诺
期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 股
份
限
售 | 李晖、辛浩
鹰夫妇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
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3)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
诺。(5)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转让价不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 首次
公开
发行 | 是 |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在锁定期满后
的任职期间 | 是 | | |
| | 股
份
限
售 | 董事、高管
宋华国、李
祥君、边杨 |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华国、李祥君、边杨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
作相应调整。(4)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5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的 25%,转让价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 首次
公开
发行 | 是 | 上市之日起一
十二个月内;
在锁定期满后
的任职期间 | 是 | | |
| | 股
份 | 王正国、裴
玉堂 | 发行人监事王正国、裴玉堂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 首次
公开
发行 | 是 | 上市之日起一
十二个月内; | 是 | | |
| | 限
售 | |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
承诺。” | | | 在锁定期满后
的任职期间 |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公司及
董监高、中
介机构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律师上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为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公司及
其董监高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的主要内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
受社会监督。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公司董
事及高管 |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
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
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
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夫妇 |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以下简称“承诺人”)
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直
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从事与发行人相
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
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二、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
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
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三、无论是由本人自身研究开发的、从国外
引进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发行人均有优先受让、生
产的权利。四、本人如若拟出售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
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
务时给予发行人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五、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 | 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
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
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
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 | | |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夫妇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
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全体员工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已出具《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承诺函》,如应员工本
人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者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罚款或损失,其愿意在毋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的情况下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夫妇 |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承诺:(1)将切实履行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责任,今后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
(2)若发生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李晖、辛浩鹰将以直接现
金清偿或以抵扣红利等途径实现现金清偿及损失赔偿,加快支付速度;凡不能以现金清偿及损失赔
偿的,同意接受公司以变现其股份的方式进行偿还。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将督促实际控制人切
实履行其承诺,如该等事项将发生,其将就审议该等事项时投反对票,以切实维护发行人的利益。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夫妇 | 关于劳务派遣事项的承诺实际控制人李晖及辛浩鹰出具书面承诺,若发行人存在不规范使用劳务派
遣用工的行为,且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赔偿、罚款或损失的,则其愿意在毋需发行人支付任何对价
的情况下承担发行人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 其
他 | 全体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 | 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
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若后续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
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 | 可转
债发
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
他 | 李晖、辛浩
鹰夫妇 | 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函
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可转
债发
行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失信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出租方(关联方):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李晖先生租赁
其名下房产作为新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自2024年
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15万元 | 详情请见2023年4月18日《关于向实际控制
人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
源 | 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
额 | 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
(1) | 招股书或募
集说明书中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2) | 超募资金
总额
(3)=
(1)-
(2) |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4) | 其中:截
至报告期
末超募资
金累计投
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
期末募集
资金累计
投入进度
(%)(6)
=
(4)/(1) | 截至报告
期末超募
资金累计
投入进度
(%)(7)
=
(5)/(3)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8) | 本年度投
入金额占
比(%)
(9)
=(8)/(1) |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 2017年
10月16
日 | 59,616.00 | 55,055.38 | 55,055.38 | 不适用 | 53,496.95 | 不适用 | 97.17 | 不适用 | 3,864.58 | 7.02 | 41,220.90 |
| 发行可转
换债券 | 2022年3
月31日 | 50,000.00 | 49,164.40 | 50,000.00 | 不适用 | 25,522.39 | 不适用 | 51.91 | 不适用 | 253.69 | 0.52 | 0 |
| 合计 | / | 109,616.00 | 104,219.78 | 105,055.38 | 不适用 | 79,019.34 | 不适用 | / | / | 4,118.27 | / | 41,220.9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
书或者募集
说明书中的
承诺投资项
目 | 是否涉及
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
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
额 |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投入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是否
已结
项 | 投入进度
是否符合
计划的进
度 | 投入进度
未达计划
的具体原
因 | 本年实
现的效
益 | 本项目已
实现的效
益或者研
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如
是,请说明
具体情况 | 节余
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1.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
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
目取消 | 2,694.10 | - | 2,694.10 | 100 | 项目已终止 | 是 | 是 | 项目已终
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已终止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2.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
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是,此项
目取消 | 2,368.81 | - | 2,368.81 | 100 | 项目已终止 | 是 | 是 | 项目已终
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已终止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3.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
息化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
目取消 | - | - | - | 不适用 | 项目已终止 | 是 | 是 | 项目已终
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已终止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4.2017年补充营运资金项
目 | 其他 | 是 | 否 | 18,026.45 | - | 18,069.72 | 100.24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5.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
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
目为新项
目 | 9,500.00 | 247.67 | 8,221.47 | 86.54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否 | 是 | 注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6.重庆市规划展览馆迁建
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
目为新项
目 | 6,200.00 | - | 6,308.44 | 101.75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7.洋浦展示馆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
目为新项
目 | 2,900.00 | 68.01 | 2,664.61 | 91.88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否 | 是 | 注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8.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
目取消 | - | - | - | - | 项目已终止 | 是 | 是 | 项目已终
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已终止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9.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
目取消 | - | - | - | - | 项目已终止 | 是 | 是 | 项目已终
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已终止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10.2020年补充营运资金
项目 | 其他 | 否 | 是,此项
目为新项
目 | 9,620.90 | - | 9,620.9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11.保定市城市展示中心
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
目为新项
目 | 2,700.00 | 1,274.69 | 1,274.69 | 47.21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 12.九派乡村振兴科技转
换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
目为新项
目 | 5,800.00 | 2,274.21 | 2,274.21 | 39.21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13.太原市城市规划博物
馆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9,900.00 | | | / | 2025年 6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14.范县文化艺术中心项
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400.00 | 200.52 | 332.28 | 6.15 | 2025年 6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15.巩义市智慧城市体验
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200.00 | 51.88 | 1,522.45 | 47.58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否 | 是 | 注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16.洛阳市中国牡丹博物
馆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00.00 | - | 2,834.42 | 104.98
(注 2)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17.麻城市城乡规划展示
馆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00.00 | - | 51.43 | 1.71 | 2025年 6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18.荆门市城市规划展览
馆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400.00 | 1.10 | 2,027.20 | 84.47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否 | 是 | 注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19.天水市规划馆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00.00 | - | | / | 2025年 6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中韩(长春)国际文化交
流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100.00 | 0.19 | 1,064.94 | 34.35 | 2025年 6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1.阳泉山城记忆 1974文
化园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500.00 | - | 3,478.92 | 99.40 | 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2.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是 | 否 | 14,100.00 | - | 14,210.75 | 100.79
(注 3)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109,810.26 | 4,118.27 | 79,019.34 | / | / | / | / | / | | / | / | |
注 1:上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与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