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600348):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 2024年 6月 30日资产负债表和 2024年 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收购原四通集团财务公司重组设立,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79,476,119.29元人民币,其中:华阳集团出资 1,165,797,791.76元,占注册资本的65.51%,本公司出资 490,942,662.02元,占注册资本的 27.59%,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22,735,665.51元,占注册资本的 6.90%。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北大西街 29号 法定代表人:赵守刚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4H3140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0101957143F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对公司行使经营权,经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内设机构按职能划分为党群办公室(综合工作部)、计划经营部、风险合规部、金融市场业务部、信贷业务部、结算业务部、投资业务部、信息科技部八个部门,组织机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审查财务公司风险控制情况、各项风险指标的控制情况,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风险控制;对已出现的风险制定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财务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财务公司先后针对风险管理规范、内部控制、风险隔离、案件防控、应急预案、流动性风险等方面下发多项风险管理类制度,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促进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时不断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财务公司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监测平台,对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和评估,发现风险隐患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定期对风险资产进行监测和分类,真实、准确和动态的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严格按照要求足额计提拨备,风险缓释能力较强。 同时按照“穿透性”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规范同业业务,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集团成员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资金头寸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对账工作管理办法》、《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使用网上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一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入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 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管理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余额及融资需求,结合财务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同时,信贷业务部对每项信贷业务,贷款、贴现等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创新业务贯彻了“制度先行,后开展业务”的管理原则。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严格按照贷款三查规范开展,分别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信贷业务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成员单位与企业法人,既是集团内部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同时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财务公司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制定了《系统运维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办法》、《网络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等信息系统管理与业务制度,实施了核心业务系统、监管报送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信息机房内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IPS、深信服态势感知平台,实施内外网隔离,并采用国内先进技术以确保网络安全;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并使用各项技术措施以确保系统应用安全;采用备份策略以确保系统数据安全。 4.稽核监督 风险合规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 185.46亿元,资产负债率 77%,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15亿元。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请详见下表: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借入资金余额为 1.9亿元。 2.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为 63.79亿元,占公司同类存款金额的比例为 39.94%,存款利息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基本一致。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自开业以来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