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生物(688739):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1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4年半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9月 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6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8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240,120,566.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1,379,433.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10月 25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年10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15号)。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236,382,610.38 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8,733,416.47元,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1)2021年 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 2月,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同年 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了于 2021年 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 3月,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完毕,2023年 5月,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3)2022年 11月,公司将募投项目“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变更,调减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同年 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监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项目“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123,207.61万元,包括结构性存款 40,000.00万元,协定存款 83,207.61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2.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17,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15元/股,最低价为 27.2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767,856.25元(包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暂未上市销售,故未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将积极推动研发进度,加快新产品上市。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投入导致。 注 3:上述数据尾数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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