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2,7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59,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5,590,500.00元。 截至 2022年 8月 3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承销及保荐费33,638,149.93元,其中前期已支付金额 750,000.00元)后的款项为人民币 509,861,850.07元(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 13,521,350.07元尚未扣除),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8月 3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1、2022年 8月 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机场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东山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工行广州大道支行签署的监管协议对应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宝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瑞宝支行”)。 2、2022年 9月 1日,公司与工行广州大道支行、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通信”)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户银行为工行瑞宝支行。 3、2022年 9月 2日,公司与招行机场路支行、魅视通信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3年 7月 3日,接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工业大道支行”)通知,因银行机构内部调整,公司及魅视通信在工行瑞宝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调整为工行工业大道支行,调整后银行账号保持不变。2023年 9月 28日,公司与工行工业大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 12月 15日,工行工业大道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 5、2024年 5月 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城支行”)、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农行东城支行签署的监管协议对应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乐路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园【自编 6栋】第一层至第九层,现变更为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原实施方式为租赁方式,现变更为购买国有工业用地自建实施。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已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 AB1207042-2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8月 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9,128,932.94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382,075.43元,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司农专字[2022]22005980015 号的《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2年 10月 26日,上述置换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8月 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 9月 7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3年 10月 13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2024年 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 25000万元,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截至本期末累计到期赎回 4350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 0元。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任意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余额未超过审批通过的最高额。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现金管理账户),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项目计划进度等。由于公司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有所调整,故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概算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其中“场地投入”、“项目总投资”等有所变动。具体投资概算变动情况如下: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附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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