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4-24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8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仲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仲庆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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