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于 2024年 8月 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6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其中亲自出席监事两名,监事陈红星先生因公出差书面授权委托张茏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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