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25日(星期三)14:50;(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2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25日 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0日(星期五)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思泉工业园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24日 9:00-17:00。采取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9月 24日 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思泉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现场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①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①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①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6.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智超 电话号码:0769-822180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89”;投票简称为“思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4年 9月 25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公司收到信函、邮件的时间为准。 3.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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