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思泉新材(30148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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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9:41:2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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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思泉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 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 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思泉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489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智超 | 张赛玲 | | 电话 | (0769)82218098 | (0769)82218098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边东江南一路 32号 |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边东江南一路 32号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216,494,562.63 | 194,200,071.91 | 194,200,071.91 | 1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906,270.93 | 23,861,439.01 | 23,870,151.50 | -4.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511,804.76 | 23,455,450.01 | 23,464,162.50 | -8.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00,509.73 | 109,962,650.63 | 109,962,650.63 | -104.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55 | 0.55 | -2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55 | 0.55 | -27.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8% | 5.67% | 5.67% | -3.3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1,304,179,327.42 | 1,198,239,435.71 | 1,198,239,435.71 | 8.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05,479,734.98 | 997,225,535.44 | 997,225,535.44 | 0.8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号”)。
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744 |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 | 0 |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任泽明 | 境内自然人 | 18.17% | 10,482,440 | 10,482,440 | 不适用 | 0 | 廖骁飞 | 境内自然人 | 10.83% | 6,245,840 | 6,245,840 | 不适用 | 0 | 吴攀 | 境内自然人 | 8.89% | 5,127,220 | 5,127,220 | 不适用 | 0 | 深圳众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8.09% | 4,668,633 | 4,668,633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5.89% | 3,400,000 | 3,400,000 | 不适用 | 0 | 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82% | 1,625,000 | 1,625,000 | 质押 | 1,320,000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69% | 1,552,367 | 1,552,367 | 质押 | 1,550,000 | 深圳信永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31% | 1,330,000 | 1,330,00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德弘联信私募股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毕方一
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1.73% | 1,000,000 | 1,000,00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深信华远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其他 | 1.58% | 910,000 | 910,00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泽明先生持有深圳众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40%出资份额并担任众森投资普通合伙人。 | | | | | |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 | 林平仔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80,30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 67,500
股,合计持有 147,800股公司股票。 | | | | |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越南孙公司并投资建设散热产品项目的议案》,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 思泉新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越南 思泉新材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散热产品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350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厂房建设与装修、购建固定资产、运营资金等,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越南孙公司并投资建设散热产品项目的公告》。此次在越南投资建设散热产品项目,主要为落实公司海外业务的战略规划布局,扩大生产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长远目标,对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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