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300992):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福泵业”)于 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之规定。 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0.62-0.075=10.55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后,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5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泰福泵业已就本次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泰福泵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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