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9:41:2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密控股: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50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94,252 股,发行价格 40.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59,999,965.04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243,395.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756,569.6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30日出具的
XYZH/2020CDAA6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2,739,069.98元,其中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5,869,025.42元,募集资金余额 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59,999,965.04
减: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已支付发行费用14,243,395.41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452,739,069.98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5,869,025.42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6,994,570.18
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12,069.83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减: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余额0.00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佩尔”)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新地佩尔、国泰君安于 2021年 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新地佩尔、国泰君安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机密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日机密封、国泰君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于 2021年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优泰科、国泰君安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于 2021年 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国泰君安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储金额截至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 支行4402265429100173671198,499,965.910.0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1001829000004102247,256,603.720.00注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22100201040029335-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51883800000942-0.0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1001829000004160-0.00 
合计 445,756,569.630.00 
注 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账号:1001829000004102)初始存储金额为净额 247,256,603.72元,总额 250,000,000元已减发行费用 2,743,396.28元。

注 2:以上所有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其中,募投项目“增资新地佩尔项目--阀门研发中心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机械密封产品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未单独核算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除此之外,其他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 1月 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4,722,397.9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002 号鉴证报告。

上述资金置换工作于 2021年 2月 10日执行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未变更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8月 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4年 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575.66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586.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45,273.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收购新地佩尔 100%股权项目21,000.0021,000.000.0021,000.00100.00% 630.82(注 1)5,275.97否(注 2)
2.增资新地佩尔项目--阀门研发中心 及智能化改造项目3,800.003,800.000.003,883.97102.21%   不适用
3.机械密封产品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制 造项目7,500.007,500.00586.908,114.28108.19%   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12,275.66(注 3)12,275.66(注 4)0.0012,275.66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4,575.66(注 5)44,575.66(注 6)586.9045,273.91----630.825,275.9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4,575.6644,575.66586.9045,273.91----630.825,275.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新地佩尔 2019-2021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数为 53,297,304.98元,加上按照协议约定的免于扣除的政府 补助金额 4,500,000.00元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数为 57,797,304.98元,与承诺净利润 60,000,000.00元差异-2,202,695.02元,差异 -3.67%,累计 3年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主要原因为: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建设期延长,新地佩尔产品交付及验收均有不同程度的滞后;业 绩承诺期内,新地佩尔持续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2019-2021 年研发费用占收入合计的 6.41%,研发费用占比较以前年度有所增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2021年 1月 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4,722,397.9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002 号鉴证报告。上述资金置换工作于 2021年 2月 10日 执行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注1:该效益按2024年1-6月新地佩尔并表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口径计算。

注2:预计效益是指对标2019-2021年业绩承诺,因在业绩承诺期内效益未达标,故填否, 但新地佩尔一直处于盈利状态。

注3、注4:补充流动资金总额调整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注5、注6: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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