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 2601号《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68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 42.50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400,000.00元,扣除为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相关费用共计 68,144,762.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255,237.82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年 9月 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3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 9月,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 6月,公司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账号:1207021129200197416)资金余额为 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超募资金余额已转入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本立)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账号:574906873210321和账号 52360188000038452)资金余额为 0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公司采取向临海本立增资的方式推进该项目,公司已经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户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8040122000057813)中的资金增资至临海本立。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 6月,公司、临海本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12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支出成本,维护好股东权益,公司在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银行账号:88040122000073696,以下简称“原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145,994,151.08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存至新开设的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351814459)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经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23年 12月 29日,公司、临海本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的专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 6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便利性,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 DDTA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银行账号:19930101040068323,以下简称“原募集资金专户 B”)的“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及 DDTA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90,184,497.00元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 B作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继续保留使用。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24年 6月 26日,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就设立的专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 90,184,497.00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023,280.97元,两者之间的差额系 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转入新账户后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25.52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716.19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18,713.44万元,剩余超募资金 2,002.75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15,500.0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 2: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扩产项目于 2023年 12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新建项目预计 2025年 4月 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尿嘧啶新建项 目预计 2025年 3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 2: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扩产项目于 2023年 12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新建项目预计 2025年 4月 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尿嘧啶新建项 目预计 2025年 3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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