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30133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7,123,013股,发行价格为 4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816.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5,087.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729.84万元,超募资金 14,763.9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8月 12日出具了[2022]386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均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 2:经公司 2023年 2月 6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再建设,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14,763.92万元)合计 39,605.10万元及该两部分资金对应的资金收益用于投资建设多模态生物识别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 3:经公司 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塘厦研发中心建设部分的研发场地由自建的方式改为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因上述实施方式调整,相应的项目投资总额由 18,240.58万元调整为 14,692.19万元,调减 3,548.39万元。该项目由于投资总额减少留存的募集资金 3,548.39万元的使用计划尚未确定,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规划,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审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资金余额为 77,609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80,000万元。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授权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做好投资风险控制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股东回报。 七、 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2、 监事会意见 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熵基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 勇 蔡志伟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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