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岱勒新材(30070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0:01:52 中财网
原标题:岱勒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岱勒新材股票代码30070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家华  
电话0731-89862900  
办公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 10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97,146,426.26430,227,698.07430,227,698.07-5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887,787.7187,294,557.3387,294,557.33-14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42,939,459.3486,736,200.6286,890,060.26-14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6,081,883.4924,911,551.4824,911,551.48526.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390.27-14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390.27-14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8%10.68%10.68%-14.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971,820,747.432,160,745,509.722,160,745,509.72-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77,750,156.101,282,030,608.161,282,030,608.16-8.1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18,582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9.36%75,322,80075,322,800质押45,193,680
段志明境内自然人16.32%63,476,40647,607,304质押51,918,998
杨辉煌境内自然人7.82%30,428,7230不适用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22%8,626,9840不适用0
上海润夏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56%6,080,3980不适用0
上海新辽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0.91%3,540,1800不适用0
张叶菲境内自然人0.54%2,101,6660不适用0
林柳贵境内自然人0.49%1,890,3400不适用0
陈皓境内自然人0.44%1,702,4870不适用0
周家华境内自然人0.33%1,291,020968,265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为段志明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上海新辽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系上海润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林柳贵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269,00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21,340股,合计持有 1,890,340股;股东陈皓 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510,900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 1,191,587股,合计持有 1,702,487股;股东张天趣通过财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91,587股,合计持 1,191,587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董监高增持情况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
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90万元,增持期间自 2023年 10月 30日起 6个
月内。截至 2024年 4月 30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合计增持 295.54万元(含税),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
完成。

2、回购股份
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用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
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9.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8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1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13.2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0.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4,997,805.08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6日、2024年 4月 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年 5月 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184,400.00股后的 275,568,245.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完成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4、对外投资
2024年 5月 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为整
合资源,便于集中管理,提升湖南耕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翌上新能源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耕驰新能源”)运作
效率,耕驰新能源已完成吸收合并翌上新能源,并继承翌上新能源的债权、债务、劳动关系等,原翌上新能源的四名股
东按其原持有耕驰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持有合并后耕驰新能源的股权,翌上新能源注销,公司直接持有耕驰新能源 35%的
股权。

2024年 6月 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投资结构,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岱华科技的股东赛创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赛创科技将其持有长沙岱华 1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190万元,
实缴出资 0元),以人民币 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由公司承继。截至披露日,长沙岱华已完成
了股权转让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长沙岱华 70%股份。

5、股权收购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公
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现金方式收购现有股东持有的黎辉新材 70%的股权。2023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4,500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湖南黎辉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4年 1月 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公告日,黎辉新材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如下:
(1)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8,575万元及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4,287.5万元已完成支付。

(2)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4,287.5万元无需支付。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付款条件约定,在协议正式签订后的 60天内,乙方(指“黎辉新材原全体
股东”)承诺丙方(指“黎辉新材”)完成不低于 440吨(扣除退货部分)的太阳能级石英坩埚用中或外层用砂合格产品的
生产且销售,单吨最低售价(含税)不低于 3.5万元且平均售价不低于 4万元。同时根据协议交易价款支付进度第(6)
条: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约定的承诺目标,乙方同意第三期股权转让款部分暂
不支付,甲方(指“岱勒新材”)同意乙方承诺期可展期 30天(最终时间不得超过 2023年 12月 31日),如展期后计算
连续 60天内仍然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目标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不再支付,本次交易标的最终成交价格将直接按 17,150
万元确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金额调减为 4,287.5万元。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职业字[2024]18435号)。

经审计,黎辉新材在 2023年 9月 26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期间内(签订协议 60天并展期 30天内),其生产且销售太
阳能级石英坩埚用中或外层用砂合格产品(扣除退货部分)的数量为 322.27吨,确认黎辉新材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达成第
三期股权转让款条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无需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标的最终成交价格由 24,500万元调整
为 17,150万元,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金额由 7,350万元调减为 4,287.5万元。

公司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正处于产权关系过户前的过渡期内,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产销量未达标主要系乙方对
2023年四季度光伏行业波动预估不足以及生产经营组织不力影响所致,从而导致目标未达成。

(3)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

因黎辉新材未完成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所约定的条件,第四期股权转让款调整为 4,287.5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期股
权转让款付款条件为自以下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交易价款:①甲方成为丙方股东后,自任一时
点起算连续十二个月内,丙方累计生产的符合甲乙双方以及客户认可的太阳能级石英坩埚用中或外层用砂合格产品产量
达到 3,000吨;②丙方已取得拟扩建/新建项目环评批复。截至目前,黎辉新材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约定的条件尚未到期,
目前正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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