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董事会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1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0.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169.1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3日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6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909.8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427.79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8,948.3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533.74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3,684.36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604.79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68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5月与相关银行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招商银行深圳雅宝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并于2024年7月29日与招商银行深圳雅宝支行及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695.15万元,且用自筹资金或募集资金支付了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50.09万元。 2021年7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6,695.1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250.09万元,合计14,945.24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260号),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约 11,446.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94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 1.4亿元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关于 2024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在《关于2024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半年度,深圳瑞捷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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