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和顺科技(30123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0:21:52 中财网
原标题:和顺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和顺科技股票代码30123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学友毋昱 
电话0571-863185550571-86318555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獐湾路 16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獐湾路 1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231,439,991.83186,462,346.572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49,417.3713,731,834.93-14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9,611,140.006,010,280.72-25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949,428.59-23,903,762.8766.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70.1716-141.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70.1716-141.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9%0.92%-1.3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637,878,133.021,614,514,381.37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15,335,014.091,434,454,196.46-1.3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1,71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范和强境内自 然人23.56%18,850,00018,850,000.00不适用0
张静境内自 然人12.69%10,150,00010,150,000.00不适用0
范顺豪境内自 然人10.00%8,000,0008,000,000.00不适用0
杭州远 宁荟鑫 创业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5.88%4,700,0000.00不适用0
杭州广 沣启沃 股权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75%3,000,0000.00不适用0
杭州一 豪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3.75%3,000,0003,000,000.00不适用0
张玉美境内自 然人3.38%2,701,4000.00不适用0
胡建东境内自 然人1.25%1,000,0000.00不适用0
杭州金 投智业 创业投 资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16%930,0000.00不适用0
企业 (有限 合伙)      
何烽境内自 然人1.08%862,500646,875.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范和强、张静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顺豪系范和强、张静夫妇之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一豪投资系范和强持有51%份额、张静持有49%份额的合伙企业。 2、何烽为杭州远宁荟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公司股东原永丹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30,2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250,000股,合计 持有280,2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0,000.00 股后的 79,8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参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挂牌出让的宗地
编号为“杭钱塘工出[2024]6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
塘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兴碳纤维本次竞拍取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基于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为公司未来开展碳纤维业务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及经营发展需要,亦为公司
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