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 8月 19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志林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及具体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如实体现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1)。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