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新能科(300072):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海新能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孟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的,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 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06月13日、2024年07月0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法 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7月 0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9)。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秉承“尽善万物价值”的理念,响应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思路,聚焦生物能源战略方向,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推动生物柴油业务快速发展,保持能源催化净化、特色化工等业务稳步发展。公司通过强化精细化管理,整合优化低效资产,逐步建立具有较高技术壁垒及资源优势的核心运营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1.生物柴油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是公司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涵盖公司生物能源产业的技术开发、生物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体系、生物能源项目及对外委托加工生产体系。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以地沟油、棕榈酸化油、酸败油等废弃油脂为原料,通过加氢脱氧,生产几乎不含氧的烃基生物柴油(HVO),其主要成分为烷烃,化学成分、分子结构、热值等接近化石柴油组分,可在不更换或改动发动机的情况下与化石基柴油大比例调和甚至完全替代。烃基生物柴油品质优异,符合我国 NB/T10897-2021和欧盟 EN15940标准,与化石基柴油相比,可减少 80%的二氧化碳净排放,具有低碳、清洁、环境友好的优势,其主要用于掺混化石柴油中,替代部分传统石化能源。烃基生物柴油可以进一步用于生产目前主流的 HEFA路线可持续航空燃料(SAF),还可以用于制造可再生聚乙烯 PE、聚丙烯 PP材料的生物轻油和其他生物化学品。 2.环保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为催化剂、净化剂等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等)、特种催化剂材料及催化剂等四大系列百余个品种,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化工行业的产品生产过程或产品的清洁化。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负责上述能源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能源化工企业提供成套净化工艺、装备及成套服务,提供产业转型、原料改造、尾气综合利用、环保治理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及综合运营等服务。全资子公司三聚美国主要从事美国油气田市场干法、湿法脱硫技术服务及脱硫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 公司与石科院等国内知名院所及赢创等国外优秀净化技术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脱硫剂、加氢催化剂等主打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 3.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及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生产和销售。苯乙烯主要用于生产聚苯乙烯树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物、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树脂、离子交换树脂、不饱和聚酯及苯乙烯系热塑性弹性体等,还可用于制药、燃料、农药及选矿等行业,是用量最大的苯衍生物。新戊二醇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和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于制造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和粉末涂料等产品。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主要以煤化工副产焦炉煤气生产 LNG、液氨和氨水。LNG主要用作工业和民用燃料,还用作制造甲醇、合成醋酸、甘氨酸等化工原料。 液氨可用于生产尿素等多种化工产品。 (二)行业发展状况 1.生物能源业务 公司生物能源业务当前主要是烃基生物柴油(HVO)的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欧盟反规避、反倾销调查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生物柴油市场波动,我国酯基生物柴油产品销量大幅下行,价格持续低位徘徊;烃基生物柴油价格亦处于下跌趋势,阿格斯欧基港价格指数同比2023年上半年跌幅约 23%。由于原料与产品价差收窄,生物柴油上市公司利润普遍下降。中长期看,生物柴油在减碳方面潜力巨大,是欧美国家坚定不移的推进方向,随着欧盟生物柴油添加比例上升,需求仍将呈现上升态势。政策依然是生物柴油行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2023年,欧盟通过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I),将 2030年可再生能源份额目标定为 45%(2021年该值为 21.78%),再次明确交通运输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比目标 29%。德国自 2024年 4月起允许 100%烃基生物柴油使用;法国自 2024年 1月起将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运输部门的强制添加份额由 8.6%提高到 9.2%;美国生物燃料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全球生物柴油(含烃基生物柴油)需求量将在 2030年突破 6,600万吨。此外,欧洲 ReFuelEU法案要求从 2025年 1月 1日起在欧盟机场的飞机燃油中添加可持续航空燃料(SAF),2025年添加比例为 2%,2030年添加比例为 6%,2035年添加比例为 20%,2040年添加比例为 34%,2045年添加比例为42%,2050年达到 70%,生物航煤新赛道有望全面开启。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生物经济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先进生物燃料在市政交通等重点领域替代推广应用、建立生物质燃烧掺混标准、积极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申“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2023年 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2024年 3月,国家能源局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项目,公司于 5月获批实施北京市海淀区及日照莒县生物柴油推广应用。国家能源局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拓展生物柴油应用场景,将形成生物柴油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国内市场需求将逐步释放。 公司是国内烃基生物柴油产能最大的上市公司,在反应器设计、催化剂和级配、原料预处理等关键领域拥有多项独有技术,通过自有和合作装置生产高凝 HVO和低凝 HVO,协同利用悬浮床、固定床、膨胀床多种工艺实现不同废弃油脂原料的分级利用,综合加工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2024年上半年,公司生物能源业务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山东三聚 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立项实施,已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生物轻油、生物航煤、低凝生物柴油等产品约 20万吨;海南环宇原料预处理扩能项目和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公司已在工业化装置上产出生物航煤组分,并已取得ISCC CORSIA及ISCC-EU下HEFA国际认证。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波动,深挖终端用户需求,夯实大宗合作伙伴业务,持续开拓日韩、新加坡、香港等亚洲和澳洲新兴市场;加强生产组织,根据市场合理统筹各装置加工负荷;创新机制,引进第三方委托加工业务,集中发挥山东三聚产能;优化分质分炼统筹原料采购,加强新供应商开发和价格谈判力度,提升加工收率,生产成本持续降低;不断完善产品结构,针对特定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推行更加灵活的定价与合作机制,提升产品竞争力。 2.催化净化业务 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是公司催化剂和净化剂的主要市场。石油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包括炼油和化工两个领域,催化剂必不可少。工信部等七部委发布的《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要在 2024年底前完成五个以上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并规划推动现代煤化工项目布局,石化化工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催化剂净化剂行业规模整体稳定。2024年上半年,受石油化工、煤化工下游需求减少影响,行业整体开工率和生产负荷相比 2023年同期降低,剂种使用寿命、换剂周期延长,对催化剂净化剂等采购需求略有下降。 催化剂生产技术含量较高,生产企业较少,国内炼油催化剂技术集中在少数国有大型企业。随着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中小型生产企业逐渐涌现,催化剂净化剂销售价格竞争压力增加。 公司在催化剂和净化剂领域深耕近 20年,在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工业化生产和市场营销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是中石油、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具有一定的行业渠道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具备长期稳定的研发资源、剂种工业放大能力、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面对国内业务日益激烈的价格竞争,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生产成本,开发新客户,调整销售策略、拓展销售区域消除不利影响。 三聚美国主营业务为石油和天然气脱硫服务,包括成套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和技术咨询。2024年和业务创新,新增客户订单,上半年完成全部库存脱硫设备对外租赁,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加拿大、中东和北非,推动业务量提升。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生物柴油、环保新材料、特色化工产品各个业务领域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体系。 1.生物柴油 (1)采购模式 公司烃基生物柴油(HVO)的主要原材料是地沟油、棕榈酸化油(POME)、酸败油等废弃油脂。 生物能源事业部统筹组织,三聚香港、海新国际主要负责生物能源原料采购,国内原料由山东三聚、海南环宇等生产企业采购。公司原料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各类计划管理为指引,按照充分调研、招标比选、物美价廉的原则,以集中采购为主,以零购为辅,不断加强供应商管理、库存物流管理、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和资金管理,增强供货稳定性和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销为主,结合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发挥自有产能和委托加工合作企业特点,合理调节生产高凝、低凝产品结构。 对于自建产能,充分发挥装置区位和规模优势,推动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持续推进组织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健康和安全环保管理,引入外部专家指导改进,内部开展评选推优、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等,以对标的方式持续开展提质、降本、增效工作。 对于委托加工企业,通常由公司提供原料,双方约定收率、加工费、交货期和质量等要求,由委托加工企业自行组织生产,按期保质保量交货。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筛选和评价体系,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保、质量控制等进行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密切跟踪生产制造和物料消耗,保障订单执行。 (3)销售模式 烃基生物柴油目前的主要消费区域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市场尚在试点应用阶段。公司以海新国际、三聚香港为平台,通过实地拜访、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开展产品海外销售。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生物能源事业部根据具体业务的合作形式组织相应业务主体与客户签订买卖或委托加工合同。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大型能源供应商和大宗产品贸易商,产品按照一般贸易和来料加工等方式几乎全部出口至欧盟、日韩等地区。公司持续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发展授权当地代理商,增加直接面向终端客户比例,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参考原油和柴油价格走势,以及生物柴油欧洲同期现货和远期交割价格,在原料和生产成本基础上,增加适当利润作为销售基准价格,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商务谈判后,最终确定成交价格。价格主要影响因素为原材料、欧洲市场碳排放交易价格、地方政府补贴政策、产品碳减排值(GHG值)、海运费波动、季节性调整等。在原材料价格显著变动或外部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会对定价进行调整。 2.环保材料(催化净化新材料)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 20年的持续专注研究,重点业务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贵金属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原材料采购、工业化大生产、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和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 (1)采购模式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产品原料种类较多,主要为各类贵金属、金属盐类、载体辅料等,个别产品如贵金属等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常年跟踪重点原材料的价格走势,不断完善供应商入库和评选机制。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提出的产品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发出询价需求,在合格供应商报盘间进行比选后签订供应合同,保证产品供货与采购成本,储备部分安全库存。 脱硫服务业务在脱硫剂的基础上增加了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的内容,其中设备采购由公司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比选招标,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制造并供货。 (2)生产模式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多品种、定制化的特征,需要在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原物料之间进行合理安排。产品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经审核、统计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设备产能和物料组织情况来统筹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完成生产计划。 脱硫服务业务涉及项目建设或设备租赁,以及剂种更换、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等内容,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相应资源适时开展。 (3)销售模式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以沈阳三聚凯特为核心,以直销为主,主要市场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销售运营体系,涵盖需求挖掘,订单谈判、交货组织、回款跟踪、售后服务、客户维护等,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保障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建项目以及老装置改造升级需求,并持续推动新产品投放市场。脱硫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在新疆、西南和美国建立专业团队或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客户开发、项目建设、设备租赁、剂种更换和运营维护的模式。脱硫装卸剂、脱硫项目运行管理和废剂处理。二是脱硫设备租赁收费,业务涵盖脱硫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全管理等。 催化剂净化剂业务和脱硫服务业务均按照与客户共赢发展的理念,突出市场导向作用,以成本为基础,结合符合当前市场条件且具有可行性的市场调研价格作为标准价格,具体成交价格按照“标准价格+溢价”的形式定价,溢价部分主要来自公司附加增值服务和客户特殊需求等。 3.特色化工及其他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及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组织采购、生产和销售。 (1)采购模式 大庆三聚苯乙烯的主要原料为粗裂解碳八碳九,新戊二醇的主要原料为异丁醛;三聚家景主要原料为焦化企业副产的焦炉煤气。生产企业按需就近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等,采购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 (2)生产模式 大庆三聚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销售订单情况、客户要求的特定指标,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产品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会根据上游原料供应情况储备一定的安全库存。 三聚家景是典型的焦炉尾气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焦炉尾气进行净化、甲烷化生产 LNG,并以富氢联产合成氨,根据上游焦化企业焦炉尾气供应量动态调整生产负荷。 (3)销售模式 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下游客户遍布华东、华南地区,苯乙烯客户主要集中在大庆周边及山东等地,下游产业链比较成熟,需求较稳定。三聚家景 LNG主要用于能源和燃料,液氨主要用于化工原材料,LNG和液氨主要在周边区域进行销售。上述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涵盖市场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定价、订单和回款管理等,各类制度及流程运行高效。 大庆三聚为直销模式,企业与达成成交意向的客户签署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回收货款。三聚家景下游客户主要为当地各大加气站,并拥有自建加气站开展零售业务。 苯乙烯为大宗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格。新戊二醇参考山东、华东地区市场价格定价。部分长期客户给予一定价格优惠。LNG和液氨在周边市场竞争较为有序,基本参照产品不同质量进行定价。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碳减排、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添加政策是生物能源业务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从行业特征来看,原料采购、生产能力、销售渠道是烃基生物柴油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尽管欧盟已将生物能源作为交通领域减排的主要措施,但欧盟的反规避、反倾销等调查,对生物柴油价格造成了阶段性的不利影响。长期来看,生物能源相较化石能源具备明显的碳减排优势,下游应用遍布水、陆、空交通领域,并可以向生物化学品延伸,前景依然广阔。 公司通过工艺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推动主要生产指标持续改善,生产加工成本持续降低,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山东三聚 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立项实施,海南环宇完成原料预处理扩能和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改造工作,公司产品组合、装置运行能力和成本进一步优化。公司持续拓展日韩、新加坡、香港、澳大利亚等地市场,继续增加定制化产品协同推广力度,产业链进一步向上下游终端延伸;积极布局国内原料渠道,提升综合竞争力;全力推动国家能源局生物柴油试点应用,打造区域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处置和生物柴油生产、采购、调和、销售的封闭运行新模式。 剂种开发、工业放大、市场开发能力仍然是催化净化行业业绩核心驱动因素,尤其是近年乙烯、丙烷脱氢制丙烯,煤制二甲苯、乙二醇、甲醇、烯烃,绿氢等产业快速发展,《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推进高性能复合催化剂等技术创新。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引进与联合开发、工业化放大和渠道优势,紧跟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行业复苏节奏,把握原料行情,合理安排采购,灵活排产、降本增效,缩短新技术引进及销售转化时间。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方向,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建立了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石化联合会技术创新示范单位、“十三五”中国石油化工“绿色发展典范”等。公司多项核心技术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石化联合会专利奖等荣誉。 公司的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来自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的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团队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公司曾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重要无形资产(一)核心技术及工业化成套产品 1、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核心催化剂,以自主开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作为核心转化单元,以各种废弃生物质为原料,开发了生物燃料生产技术,展示出良好的应用前景。 其中,烃基生物柴油(HVO)是公司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悬浮床加氢技术,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加氢脱氧、脱羧基和脱羰基等反应进行生产,该技术已经实现工业化的稳定运行。该技术具有原料适应性广、预处理工艺简单、反应温度均匀稳定、能耗低等优点,生产的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收率高、品质优异,产品主要出口欧洲。 公司是行业标准《烃基生物柴油》的起草单位之一。行业标准《烃基生物柴油》(NB/T 10897-2021)已由国家能源局发布,于2022年6月22日正式实施。 202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项目,海新能科获批实施北京市海淀区及日照莒县生物柴油推广应用。 2、劣质重油MCT悬浮床加氢技术 MCT悬浮床加氢技术是一项通过高温、高压、临氢反应,加工劣质、重质原料以获得更高轻油收率和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的先进技术。它采用公司研发的催化剂、工艺和核心装备,在悬浮床反应器内进行气、液、固三相态的混合裂化和加氢反应,可以把煤焦油、渣油、催化油浆、油砂沥青、高杂质超重稠油等重劣质原料转化为洁净的汽油、柴油、蜡油以及化工原料。轻油收率比延迟焦化等传统工艺提高20~30%。 应用该技术的工业示范装置已经成功加工了全馏分煤焦油、新疆环烷基高钙稠油,中间基减压渣油和催化油浆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煤焦油转化率达 96~99%,轻油收率 92~95%,加工稠油和渣油转化率达90%以上,轻油收率88%以上。 3、先进催化材料的研发和制备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 20年的持续专注研究,重点研究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炭基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开发了铁酸钙、磁性氧化铁、无定型羟基氧化铁等一系列先进脱硫材料,以及悬浮床加氢催化剂、钌基低压氨合成催化剂、费托合成系列催化剂、醋酸一步法加氢制乙醇催化剂、氢气纯化系列催化剂等。 公司持续研发的铁基净化材料和专用脱硫剂等系列产品,具有硫容高、寿命长、可再生等优点,降低了脱硫成本,可使资源回收再利用,产品具有效率高、寿命长等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 公司核心催化剂产品是公司核心工艺技术的开发基础,包括MCT悬浮床加氢、生物燃料生产技术、低压氨合成、费托合成等。 4、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 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以新一代钌系氨合成催化剂为核心,相比传统的铁基氨合成催化剂,能够在反应压力更低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氨合成单程转化率,可以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维护费用和提高安全系数。该技术既可用于新建合成氨工厂,也可广泛用于现有合成氨企业的节能增产升级改造。 5、费托合成技术 钴基费托合成技术主要利用煤、天然气或者生物质转化生成的合成气,生产高品质的溶剂油和合成蜡。钴基费托合成的溶剂油,与石油烃类溶剂油相比,沸程范围窄,溴指数低,是具有“无硫、无氮、无芳烃、无色、无味、无毒”的新型环保产品。公司与大连化物所合作开发钴基固定床费托合成技术,结合自主开发的煤焦化、气化等关键技术和系统技术,形成了分布式、灵活机动、适应性强的费托合成技术。通过该技术生产的合成蜡具有高熔点、高硬度、窄馏分等特殊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钴基费托合成相关技术目前仅有国外少数公司掌握,相关产品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潜力。 (二)专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9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10件。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积有效授权684件,其中,发明专利555件,实用新型129件。 报告期取得授权的专利明细: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主要为收回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投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