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埃夫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0:41:47 中财网
原标题:埃夫特:埃夫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51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 成,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名是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3个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均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 成,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名是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等5个 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 3名董事组成,
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为 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且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三)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 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6、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 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 2名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 少应有 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且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三)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 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负责提供被提名人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 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 职责:
或方案;薪酬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但不 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 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 等; 7、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 8、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9、根据公司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10、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11、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 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 或方案;薪酬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但不 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 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 等; 3、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5、根据公司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7、负责提供被考评人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 职责: 1、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领域包 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商业
 道德、供应链、社区关系、劳工关系等 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相关标准和方 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在 可持续发展议题的立场及表现符合适 用的法律、监管要求和国际标准; 2、基于公司的环境、社会责任、 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对 管理层可持续发展事务执行的结果与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提出绩效薪酬的 建议; 3、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 发展体系运行,审议和检讨公司业务 对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积 极响应新兴的可持续发展议题,并就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表现提供建议及 方案; 4、对与公司利益相关方的可持续 发展相关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审阅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 告》(如有); 6、对其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7、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 查; 8、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修订对照表的条款内容以及涉及条款编号同步调整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自查,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新增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3《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新增

此次拟修订及新增的部分治理制度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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