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68845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0:46:51 中财网
原标题:美芯晟: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57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5.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9,807.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0,267.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19.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648.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投入人民币15,295.1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66,741.50万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85,223.59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00,198.77
减:发行费用34.42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9,811.38
减: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6,000.00
加: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金额870.6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85,223.59
其中: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80,000.00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连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三元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0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账号账户类别截止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海淀 科技金融支行110905934510819募集资金账户869.26
 110905934510958募集资金账户73.87
中信银行三元桥 支行8110701013802558968募集资金账户1,033.18
北京银行马连道 支行20000013005900117435287募集资金账户523.14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世纪 坛支行321200100100334079募集资金账户2,724.14
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  5,223.59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海淀 科技金融支行110905934510819结构性存款账户6,000.00
 110905934510958结构性存款账户29,500.00
中信银行三元桥 支行8110701013802558968结构性存款账户16,400.00
北京银行马连道 支行20000013005900117435287结构性存款账户13,5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世纪 坛支行321200100100334079结构性存款账户11,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76,4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海淀 科技金融支行110905934510958定期存款账户3,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世纪 坛支行321200100100334079定期存款账户600.00
定期存款账户  3,600.00
合计  85,223.59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尚未进行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0,000.00万元。

截至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银行产品名 称收益类 型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是否 到期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马连道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4,000 .00202 4-3-27202 4-10-101.5 5% 或 2.57%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马连道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1,500 .00202 4-4-17202 4-10-101.3 0% 或 2.57%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科 技金融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2,500.002024-4- 22024-8- 21.65%或 2.8%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科 技金融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26,000.002024-5- 62024-8- 61.65%或 2.5%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科 技金融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3,500.002024-6- 112024-9- 111.65%或 2.35%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科 技金融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3,500.002024-6- 112024-9- 111.65%或 2.35%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科 技金融支行定期存 单保本浮 动收益 型3,000.002024-6- 72024-7- 51.35%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三 元桥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14,000.002024-5- 132024-8- 151.05%或 2.59%
中信银行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6- 2024-9- 1.05%或
动收益 2,400.00 否
北京分行三 存款 21 23 2.63%

元桥支行

兴业银行北 京世纪坛支 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11,000.002024-5- 102024-8- 81.05%或 2.55%
兴业银行北 京世纪坛支 行定期存 单保本浮 动收益 型600.002024-5- 92024-7- 101.35%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马连道支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浮 动收益 型8,000.002024-6- 272025-2- 141.55%或 2.57%
合计  80,000.00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5,099股,占公司总股本111,536,629股的比例为1.09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8.06元/股(回购最高价格在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前发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75.00元/股),最低价为26.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4,815,880.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07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329.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741.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 资项目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如 有)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LED智 能照明 驱动芯 片研发 及产业 化项目14,497.1814,497.1814,497.182,074.067,874.41-6,622.7754.322025 年 4月不 适用不 适用
无线充 电芯片 研发及 产业化 项目30,389.2830,389.2830,389.284,522.9113,449.06-16,940.2244.262025 年 4月不 适用不 适用
有线快 充芯片 研发项 目15,063.7015,063.7015,063.70357.971,406.65-13,657.059.342025 年 4月不 适用不 适用
信号链
2025
不 不
芯片研 否 20,109.91 20,109.91 20,109.91 2,856.44 6,161.04 -13,948.87 30.64 否 年 4月
适用 适用
发项目

补充流 动资金19,939.9319,939.9319,939.93 19,939.93-100.00-不 适用不 适用
超募资 金37,648.3137,648.3137,648.315,518.145,518.14-32,130.1714.66-不 适用不 适用/
合 计137,648.31137,648.31137,648.3115,329.5254,349.23-83,299.0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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