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希荻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6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140.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9,353,967.71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00.00元),累计支付发行费用11,458,478.44元,补流账户结余利息累计转出 32,499.13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资金余额为 606,563,841.89元(包含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余额 7,813,281.2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雅居乐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严格遵守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出现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 2023年 9月 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9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4年 9月 22日起至 2025年 9月 2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4,420.61万元。 2.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该用途下回购的股份未来拟出售。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8.53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84,196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97,537.48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全资子公司 Halo Microelectronics(Hong Kong)Co., Lt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原定于 2023年 12月 15日和 2024年 2月 28日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5,548,000.00元和人民币 72,110,000.00元向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在进行款项划转时,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该等增资款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香港希荻微账户中。截至 2024年 4月 18日,公司已将全部资金人民币 107,658,000.00元以及期间产生利息人民币 1,088,412.60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附表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公司未承诺募投项目的各年度末投入金额,故此处列示为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 4: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50,010,000.00元,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2,202,158.37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未使用部分 7,813.281.28元(包含利息收入 5,439.65元)尚在回购专用证券户。 注 5:由于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所涉及政府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程序较多及流程较长,公司直至 2024年 1月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 正式动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进行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桩基础工程建设。虽然公司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和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的进展,但受到政府规划、审批流程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公 司总部基地和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实施或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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