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希荻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64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除《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事项外,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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