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688147):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核查并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上半年共计计提减值准备4,931.1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致力于通过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切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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