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68812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西部超导”)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9号),本公司于 2019年 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 48,410,000.00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614,590,000.00 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1,468,507.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3,121,492.18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9,995,282.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83,004,676.48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085,331.28元。截止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4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9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因项目完结均已销户。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粉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甜水井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浙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为68,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因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结余少量余额,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及银行利息748.64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进行管理。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已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8,021,324.70元,因已支付的承兑汇票均未到期,待上述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管理手续费支出。 注5:“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以及原材料及产品售价存在波动所致。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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