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西部超导(6881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0:51:13 中财网
原标题:西部超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尧联系方式:010-5605238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旭东联系方式:010-5605238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层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11月 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774,06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12,999,958.91元,扣除发行费用 31,914,627.63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1,085,331.28元,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于 2022年 1月 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西部超导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西部超导签订《持续督导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访等方式,了解西部超导经营情况,对西 部超导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2024年上半年,西部超导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西部超导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西部超导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西部超导依照相关规定健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西部超导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西部超导的内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保荐机构督促西部超导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西部超导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因未在上交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及时报 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2024年 8月 23日,上交所对西部超导及时任董事会 秘书王凯旋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之外,西 部超导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西部超导及其控股股东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西部超 导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的 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4年上半年,西部超导未发生相关情 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 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24年上半年,西部超导不存在需要专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西部超导不存在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董事会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3年 9月 7日披露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3年 9月 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公司未能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即 2023年 9月 7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2024年 1月 8日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工作管理和复核,避免再次出现同类情形。2024年 8月 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该事项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如果未来主要经营策略或采购计划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产品或技术如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流失重要客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后续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高端钛合金材料市场需求主要来自航空领域,航空材料的研发及验证周期长,回款周期长,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且大部分结算方式采用承兑汇票,公司的短期资金压力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海绵钛、铌锭、金属镍、无氧铜材及各类中间合金等,当上述金属及合金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较为集中,若供应商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也可能影响公司原材料的及时供应。

(四)安全生产风险
虽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了安全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和要求,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依旧存在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和行业风险
近年来国际形势严峻,国家对飞机的需求旺盛,但是未来国家对飞机的具体需求及生产规划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国家飞机的产量发生周期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可能导致本公司业绩发生较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公司所处超导产品、高端钛合金材料、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对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政府出台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及科技扶持政策对企业的快速发展产生有利影响。与此同时,由于公司高端钛合金材料主要用于航空领域,该领域特定的法规和政策,以及发展面临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压力,需要国家产业配套政策的持续支持,因此航空等领域相关产业政策调整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西部超导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 1-6月2023年 1-6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2,020,434,689.882,111,910,785.54-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493,709.81421,096,984.21-17.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660,220.13372,680,015.26-16.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584,169.3749,687,122.98130.61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 6月 30日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67,310,659.316,324,775,772.15-0.91
总资产12,822,735,570.6812,084,145,162.076.11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640.6482-17.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640.6482-17.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47970.5736-16.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26.96减少 1.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4.766.16减少 1.4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675.97增加 2.70个百分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比例达到 30%的项目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变动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经营采购支出较同期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研发方面,公司汇聚了国内多名超导材料和稀有金属材料专家,形成了以张平祥院士为学术带头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公司依托特种钛合金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超导材料制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陕西航空特种金属材料创新中心、陕西省航空材料工程实验室和陕西省超导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等创新研发平台,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等研发和工程化,先后承担包括国家“863”“973”计划、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部重大专项、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国防科工配套等在内的国家、省(部)、市(厅)级等各类科研和产业化项目 200余项。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17,513.38万元,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8.67%,持续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性的基础。

技术方面,在超导产品领域,公司是国内唯一低温超导线材商业化生产的企业,是目前全球唯一的 NbTi锭棒、超导线材、超导磁体的全流程生产企业,能够同时采用“青铜法”和“内锡法”两种方法生产 Nb3Sn线材。在高端钛合金材料领域,公司突破了相关关键材料成分均匀性控制、纯净化熔炼控制、组织性能均匀性控制和批次稳定性控制等关键技术,是国内唯一掌握紧固件用 Ti45Nb合金丝材批量化制备技术的企业,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的 Ti40阻燃钛合金大规格铸锭锻造开坯的难题,批产产品质量具有良好的客户认可度。在高温合金领域,公司针对国内高温合金冶金缺陷率高、组织均匀采用高性能高温合金均匀性和纯净化控制技术以及高温合金高均匀棒材锻造技术,形成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温合金材料制备技术。

市场方面,在低温超导材料领域,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低温超导线材商业化生产的企业,也是目前全球唯一的铌钛锭棒、超导线材、超导磁体的全流程生产企业,公司是ITER用低温超导线材在中国的唯一供应商,在国内尚无竞争对手,也是 SIEMENS和GE的合格供应商,生产的 MCZ用磁体已实现批量供应;在高端钛合金领域,公司现有钛合金产品已通过航空工业、中国航发等客户认证并已批量应用于多型号装备,同时目前承担着大量的新型军用飞机、大型客机、航空发动机、兵器等材料的研发项目,为新产品的市场拓展奠定了基础;在高温合金领域,经过十余年的自主创新,公司向我国航空事业提供了大量的高品质钛合金材料,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与航空工业、中国航发等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后续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批量生产后的市场销售奠定了坚实基础。

品牌方面,公司坚持“国际先进、国内空白、解决急需”的产品定位,在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选择、制造工艺优化、过程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追求卓越。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已在国内外高端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客户认可度。TC4、TC11、TA15等钛合金产品和 NbTi超导材料被评为陕西省名牌产品。公司众多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完全实现进口替代,解决了飞机制造的“卡脖子”问题,补齐了行业里的“短板”,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重大装备、大型科学工程等。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研发、技术、市场及品牌等方面,在 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 17,513.38万元,较 2023年上半年增加 38.9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8.67%,增加 2.70个百分点。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各类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共计 63个(其中发明专利 52个),获授权各类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66个(其中发明专利 38个),并获得 202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公司目前拥有各类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共 683个(其中发明专利447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于 2021年 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 29,995,282.43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983,004,676.48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085,331.28元。截止 2021年 12月 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截至 2021年 12月 29日止募集资金总额2,012,999,958.91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29,995,282.43
2021年 12月 29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983,004,676.48
减:2021年计提 2022年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919,345.2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81,085,331.28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21,499,881.66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不含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776,666,422.31
减:以前年度存入保证金金额145,051,864.50
加:以前年度收回保证金金额30,058,465.85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7,67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6,73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38,865,238.89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9,790,630.87
加:本期利息收入1,610,366.33
项目金额(元)
减:本期已使用金额37,694,683.49
减:本期存入保证金金额0.00
加:本期收回保证金金额95,309.30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520,000,000.00
加:本期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780,000,000.00
加: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13,307,774.37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7,109,397.38
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4年上半年,西部超导原董事周通、总经理杜予晅、财务总监李魁芳分别通过直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2,000股、18,550股和 1,000股。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西部超导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西部超导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202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半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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