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安旭生物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0:51:19 中财网
原标题:安旭生物:安旭生物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9月 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29.86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445.2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11月 12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97,031,516.1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差异系发行费用(印花税),已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及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 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浙商银行运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021年 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艾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述监管协议
2022 年 1 月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旭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展行正常。

2023年 3月,公司、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元晟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展行正常。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0652771011138,150,513.06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 放支行1046300000079139540,333,802.97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 放支行104630000007913846,976,831.5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190332010400263251,533,345.76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330104016001877110812.70
浙商银行运河支行33100104101201001246277,873,815.4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7238710222475,980.3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104630000007949971,687,214.3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离岸金融中心0SA5719187886329020.00
97,031,516.13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元) 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 5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的开户行农业银行杭州朝阳支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进行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人民币 5亿元,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 18,286,039.27元。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46,00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 1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50,786.26万元投资建设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1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50,786.26 万元投资建设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n) 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银杏树有限公司和全资二级子公司元晟有限责任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年 1月 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3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 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2023年 11月2024年11月
2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 术改造项目2022 11 年 月2024年11月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23 11 年 月2024年11月
4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2023年 11月2024年11月
5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2024 1 年 月2025年1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附表 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055,846,296.20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196,911.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7,361,172.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目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本半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半年 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年产 3亿件 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 剂、仪器和 配套产品建 设项目251,394,341.94251,394,341.94251,394,341.941,989,725.00170,877,335.25-80,517,006.6967.972024年 11月不适用不适用
体外诊断试 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 能化技术改 造项目39,961,470.0039,961,470.0039,961,470.00-1,481,416.0032,376,281.00-7,585,189.0081.022024年 11月不适用不适用
技术研发中 心升级建设 项目80,227,720.0080,227,720.0080,227,720.00407,680.0012,372,877.05-67,854,842.9515.422024年 11月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与服务 网络建设项 目37,402,420.0037,402,420.0037,402,420.00192,400.62384,801.24-37,017,618.761.032024年 11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 金50,000,000.0050,000,000.0050,000,000.00 50,012,014.1012,014.10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458,985,951.94458,985,951.94458,985,951.941,108,389.62266,023,308.64-192,962,643.30     
体外诊断试 剂以及诊断 仪器研发生 产项目507,862,623.27507,862,623.27507,862,623.2720,088,521.80251,337,863.89-256,524,759.3849.492025年 1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超募资 金88,997,720.9988,997,720.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小 计596,860,344.26596,860,344.26507,862,623.2720,088,521.80251,337,863.89-256,524,759.38     
合计1,055,846,296.201,055,846,296.20966,848,575.2121,196,911.42517,361,172.53-449,487,402.6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475.04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36.2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 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XYZH/2021HZAA10545)。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2022 年 11月 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 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 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养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县了明确同 意的核査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 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 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46,000.00万。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 1:“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

注 2:“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半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1,481,416.00元,系因为该项目有两台闲置设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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