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花溪科技(872895):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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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1:06: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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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花溪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标识图片公 司 全 称 ( 中 英 文 )公司图片(如有)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景建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利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利萍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处于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商,为打捆机、玉米割台等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服
务提供商,拥有专利 65项,其中 9项发明专利权,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经销网络,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
群体,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高质量的服务等。公司通过买断式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开拓业务,收
入来源主要为打捆机的销售收入。 | 一、公司盈利模式:公司主要从事农业机械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经销商或直接向部分客
户销售方捆打捆机等产品,实现销售收入,获取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方捆打
捆机的销售。
二、公司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通用零部件和其他原材料两类,通用零部件
主要包括打结器、齿轮箱和刀轴架装配等部件,采购入库后直接用于整机装配;其他原材料主要为钢材
等通用类材料,采购入库后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形成自制零部件,再用于整机装配。生产部每月根据销售
部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综合考虑库存情况和原材料供需状况制定采购计划,向
合格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采购到货后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三、公司生产模式:公司“以销定产为主,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会根据农
机补贴政策、上年销售情况、经销商报送的年度销售预测、市场调查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年度销
售预测并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同时,销售部会将经销商的临时订单情况反馈给生产部,并由生产部对产
量进行调整。公司将生产资源进行合理优化,以时点、阶段将整体生产需求进行分解实施。这种生产方
式能够较好的适应农机产品行业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及终端农民订货周期短的特点,保证销售旺季供货的
及时性和稳定性,并在销售淡季保持合理的库存。
四、公司销售模式包括买断式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公司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有四类:第一类为主
机厂客户,主要客户为河南中联等主机厂公司为其供应玉米割台及配件,采用供应商库存管理模式进行
销售;第二类为OEM客户,公司为其贴牌生产打捆机;第三类为地方农业局等集中采购的招投标客户,
公司以招投标方式向其直接销售;第四类为终端农户个人,直接向其销售公司产品。公司加强营销团队,
创新营销模式,实施“双品牌、双团队、多平台、多机制”产品营销形式,获得更多市场份额,提升公
司整体竞争力。
五、公司研发模式: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自设立之初即注重产品的研发升级。公司技术人员长期
跟踪市场相关产品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同行业相关产品的信息,研判行业趋势,制定适合公司的技术路
线。
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无重大变化。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 244,831,419.81 | 245,873,112.32 | -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7,341,391.31 | 216,228,451.91 | 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3.85 | 3.83 | 0.5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0.35% | 11.65%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1.23% | 12.06% | - | (自行添行) |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34,205,558.11 | 37,647,541.34 | -9.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3,943.90 | 2,634,735.99 | -7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69,242.05 | 2,602,411.44 | -78.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08,898.36 | -7,758,626.50 | 172.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0.35% | 1.5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0.26% | 1.5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6 | -83.33% | 利息保障倍数 | 33.76 | 92.40 | - | (自行添行) | | |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
变动 | 期末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18,576,900 | 32.87% | 0 | 18,576,900 | 32.87%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7,500 | 0.05% | 0 | 27,500 | 0.05%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37,947,100 | 67.13% | 0 | 37,947,100 | 67.13%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7,457,100 | 48.58% | 0 | 27,457,100 | 48.58% | | 董事、监事、高管 | 440,000 | 0.78% | 0 | 440,000 | 0.78%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总股本 | 56,524,000 | - | 0 | 56,524,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740 | | | | |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 股东名
称 | 股东
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1 | 李树秀 | 境内
自然
人 | 14,737,300 | 0 | 14,737,300 | 26.07% | 14,717,300 | 20,000 | 2 | 孟家毅 | 境内 | 12,747,300 | 0 | 12,747,300 | 22.55% | 12,739,800 | 7,500 | | | 自然
人 | | | | | | | 3 | 张思锋 | 境内
自然
人 | 8,330,000 | 0 | 8,330,000 | 14.74% | 8,330,000 | 0 | 4 | 新乡市
众汇科
技中心
(有限
合伙)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2,814,000 | 0 | 2,814,000 | 4.98% | 0 | 2,814,000 | 5 | 李素玲 | 境内
自然
人 | 1,720,000 | 0 | 1,720,000 | 3.04% | 1,720,000 | 0 | 6 | 深圳泽
源私募
证券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泽
源致诚
贝特量
化1号
私募证
券投资
基金 | 境内
自然
人 | 0 | 979,041 | 979,041 | 1.73% | 0 | 979,041 | 7 | 周信钢 | 境内
自然
人 | 0 | 484,623 | 484,623 | 0.86% | 0 | 484,623 | 8 | 景建群 | 境内
自然
人 | 440,000 | 0 | 440,000 | 0.78% | 440,000 | 0 | 9 | 陈萍 | 境内
自然
人 | 0 | 380,000 | 380,000 | 0.67% | 0 | 380,000 | 10 | 王桂珍 | 境内
自然
人 | 0 | 270,000 | 270,000 | 0.48% | 0 | 270,000 | 合计 | 40,788,600 | 2,113,664 | 42,902,264 | 75.90% | 37,947,100 | 4,955,164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李树秀与股东孟家毅为母子关系;
2、股东孟家毅与股东李素玲之女为夫妻关系;
3、股东李素玲与股东张思锋为夫妻关系;
4、股东孟家毅与股东李树秀、李素玲、张思锋为一致行动人; | | | | | | | | |
5、股东景建群是股东新乡市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此之外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孟家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孟家毅及李树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孟家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747,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520%,间接持有公司 1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247%;李树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4,737,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726%。
孟家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747,300 股股份,受托行使李树秀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 14,717,30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 27,464,6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 48.59%,系
公司控股股东;
孟家毅先生和李树秀女士系母子关系,且持股均超过 5%以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同时基于
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原则,认定孟家毅先生及李树秀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孟家毅,男, 1991年12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体育学院,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在上海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业务部副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在保
利尚悦湾(上海)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在上海联雍国际贸易有限公 | 司任监事;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在上海保利春申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人事总监;2020
年 11 月至今在上海豫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2021 年 2 月至今,从事新乡市昊居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工作;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李树秀,女,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已退休。 |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 其他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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