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 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2024年半年度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一、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迭代产品和技术,巩固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的领先优势 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为主,依托机器视觉技术向传感器、运动产品线延伸,用先进技术及产品助力客户的品质管控、降本增效,快速为客户提供智能、前沿的自动化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 (一)持续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创新,拓展以机器视觉为核心的自动化零部件产品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近3年及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3,710.57万元、19,102.18万元、20,224.50万元、10,996.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67%、16.74%、21.43%、21.05%。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857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0.91%。持续的研发投入,保证了公司在机器视觉领域的领先地位。 2024年上半年,国家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出炉。公司以“机器视觉光源”产品成功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0至2022年间,全球排名前20名的机器视觉光源企业中,公司分别以13.45%、16.01%、20.53%的市占率,稳居全球第二位,国内市占率连续三年蝉联榜首。同时,奥普特在机器视觉光源的照度、均匀性、稳定性等性能上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成功打破外资品牌对机器视觉光源技术的垄断,并依托持续性的研发人才投入,以及机器视觉实验室、科研平台、智能工厂等硬件资源,将产品扩展至机器视觉、工业传感器及运动产品领域。 (二)持续加大海外市场投入,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增强品牌影响力 随着全球制造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趋势不断加强,机器视觉技术正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公司凭借在产业链中的成本优势和市场快速响应能力,正积极加大布局海外市场,旨在通过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拓展公司国际业务版图。为了加大海外市场的投入和开拓力度,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子公司和办事处。2016年,公司成立了香港子公司OPT Vision Limited,并在美国、德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越南、泰国等关键市场设立了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配合当地客户提供本地化服务。通过本地化服务,企业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和满足海外客户的需求,同时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赢得更多的技术话语权和市场份额。 公司上半年持续加大对海外市场投入,特别是越南及印度市场,显著强化了资源配置。公司在已有德国、日本、马来西亚孙公司基础上,新设越南孙公司,以支持当地业务市场开拓。 公司在海外除以上地区外,在美国、印度、韩国、泰国等地亦有设有办事处,已建立欧洲研发中心、日本研发中心,同时筹建东南亚应用研发中心,以覆盖海外3C电子、汽车、半导体、新能源等市场。目前,公司在海外市场技术支持人员数量将近200人,为当地客户提供了充分的技术研发支持。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长期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坚持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且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高于30%。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计现金分红3.46亿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9,588,322股。 根据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公司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4年半年度,为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0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共担共享风险利益,发挥“关键少数”积极作用,采用多种市值维护措施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3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1,959股、131,894股、41,713股,增持金额分别为1,215.29万元、1,202.86万元、323.04万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10%、0.11%、0.03%。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 295,566股,合计增持金额 2,741.19万元,合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开承诺不减持 2023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暨承诺不减持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厦门千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自愿承诺自2023年12月31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减持的公开承诺已完成。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 为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提议内容如下: 建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四、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在公司官网、公众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平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障股东知情权。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广泛邀请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参加。 公司上半年度累计发布各类公告文件共56份,新制定公司制度3项,举办业绩说明会1次,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8份。同时,公司还通过官网的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关系邮箱、专线电话和上证e互动平台,通过增加自愿披露公告数量、可视化财报等方式高质量披露公司信息,并保持与投资者的密切沟通交流。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健全了“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持续提升企业治理水平。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活动和决议。 2024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三项新制度。 (二)安排董监高培训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参与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各级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各类相关培训,并积极参与了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等相关培训,累计参与各项培训共19人次。保证董监高能尽职履责的同时,持续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六、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ESG工作,连续三年披露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重视并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动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战略决策、日常管理与业务运营,致力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4月30日,公司第三次披露年度ESG报告,在华证ESG评级获评AA级。同时,公司入榜华证指数“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 ESG卓越表现TOP100”“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G)维度最佳实践TOP20”“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工业行业ESG绩效TOP20”等系列榜单。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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