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002054):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公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2,884,624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884,62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201,986.4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21,187,722.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014,264.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月9 日出具了报告文号为XYZH/2021GZAA20008的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927,384.55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德荣化工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变更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宁波分行”)。在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后,公司、德荣化工将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12.26万元。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1)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42,552,636.91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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