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2024年半年度资产核销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4-03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半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及概况 1、应收账款,177户,金额222,340,271.13元; 2、其他应收款,5户,金额1,803,177.40元; 本次资产核销共计182户,金额合计224,143,448.53元,主要原 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等,公司虽已 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 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减少2024年度税前利润21,150,030.41元。本 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 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了备查账目并归档作为账销案存资产 管理,保留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 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 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 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资产核销 的议案》;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 2024年半 年度会议决议。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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