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安泰集团(600408):安泰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安泰集团:安泰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安泰集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安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若涉及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1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2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2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2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要是受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影响,主要产品焦炭市场需求不足,产销量减少、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且降幅大于原料煤的降幅,焦炭产品持续亏损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和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焦化主要生产设备为国内先进的JN60-6A型焦炉,并有配套完善的化产回收和干熄焦装置,可年产优质冶金焦240万吨,及焦油、粗苯、硫铵、硫膏等化产品。公司于2019年完成焦化MES系统建设,实现了各项生产数据的自动实时集成和系统的统一管理,有效提升了生产管理效率。同时,公司拥有120万吨大型H型钢生产线,其主轧设备及工艺技术引进德国西马克?米尔公司,可生产腹板高度100mm—1008mm的各种规格H型钢。 H型钢产品作为高效经济绿色环保型材,主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另外,公司通过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建有 80万吨矿渣细粉生产线,以及综合利用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干熄焦余热及其他余热余压等资源进行发电,满足园区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焦化业务依托地域性的丰富焦煤资源、炉型可靠的优势、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采用以直销为主、贸易商为辅的销售模式,以优质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化工产品如焦油、粗苯、硫铵直接外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及其他余热余压等资源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园区企业新泰钢铁生产的专属钢坯(异形坯)生产H型钢,依托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采用以直销和贸易商结合的销售模式,并利用丰富的产品规格、材质和研发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便捷式采购服务。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焦化、型钢、电力等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余热余压超低排放标准,焦化工序能耗超过了行业标杆水平。同时,公司通过实施工业废气CO微藻养殖2 “碳中和”示范项目,为降低企业碳排放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 (三)行业情况 2024年上半年,国内钢铁行业仍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库存、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格局,市场需求持续偏弱,供需失衡,尽管地产政策持续加码,但地产行业改善迹象仍待显现,加之原料价格高位运行,提高了钢企的生产成本,导致购销两端价格不断收窄,钢铁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压力。受到钢铁行业需求疲软的影响,焦炭市场整体偏弱,焦炭产量负增长且价格跌多涨少,原料煤价格与焦炭价格涨跌基本保持同步,产品毛利率持续承压,焦炭行业整体呈弱市运行,导致焦化企业效益明显下滑。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循环经济优势: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司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效益为目的,经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通过“工艺衔接”的方式来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公司所在工业园区内企业将洗煤、焦化、化工、发电、特钢、矿渣粉等行业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形成了独特的循环经济模式。公司是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山西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清洁生产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国家第五批“绿色工厂”,山西省首批创建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试点。由于循环经济产业链的运行,不仅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而且使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保持较低水平,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产出效益。 2、产品优势:公司目前的焦炭年生产能力为240万吨,炼焦采用的JN60-6A型焦炉在炭化室高度和装备水平上目前在我国均处于较先进水平,技术成熟可靠,同时配备的干熄焦等生产工艺也大大减少了环境污染,提高了产品品质。安泰型钢公司拥有年产120万吨大型H型钢生产能力,其轧钢工艺采用了国内外较为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可生产多种H型钢产品规格,最大规格为腹板高度1008mm。公司生产的“安泰”牌冶金焦质量优异,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安泰”牌热轧H型钢荣获“山西精品”称号,并通过韩标、欧标系列产品认证,开发了能满足低温冲击性能的Q355C、Q355D、Q355E牌号产品。凭借多规格型号及过硬的质量,安泰型钢被优选应用于多个国家重点工程。 3、资源优势:晋中煤炭资源丰富,运输便利,大规模发展焦化工业有着优越的比较成本优势和物质供给条件,能够给公司的焦炭生产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另一方面,园区内有钢铁生产企业,可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型钢生产所需的钢坯原料,从而进一步节约采购和运输成本。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针对近年来因受钢铁、焦化行业及市场波动的普遍影响而导致的经营性亏损,公司管理层积极制定并逐步落实相应的改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降本增效、技术研发、创新经营模式、加强供应链管理等措施,努力改善经营。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生产焦炭80.80万吨(其中自产焦炭55万吨,为第三方代加工焦炭25.80万吨),自产焦炭销售55.88万吨;共生产H型钢61.76万吨,销售59.4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6.94亿元,同比减少2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亿元,同比仍为亏损,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受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影响,主要产品焦炭市场需求不足,产销量减少、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且降幅大于原料煤的降幅,焦炭产品持续亏损所致。分季度来看,2024年1-3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4月份以来,焦炭及型钢市场有所好转,以及公司采取了各项经营改善措施,实现了二季度业绩同比减亏。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以生产经营改善为中心,密切结合市场形势,合理优化经营策略,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稳定顺行,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受焦炭与型钢销量减少、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降低综合影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工资性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用、环境美化费用及宣传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着研发项目的结项,研发项目减少、相关费用投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联营公司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用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积极应对焦化市场波动风险,力求通过灵活转变经营模式以改善经营,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并经与客户襄汾县昌昇平煤业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双方达成焦炭委托加工协议(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23号公告)。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规避煤炭和焦炭价格波动风险,收取较为稳定的加工费用和化产收益,虽然在合作期内公司焦炭产品的销量及收入有较大幅度减少,但同时可相应减少焦炭产品在当前市场下的经营亏损,对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积极意义。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身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存货及子公司股权为公司及关联方新泰钢铁的融资借款提供担保(详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及抵押资产情况)。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股权投资5,400万元,见下列重大股权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调控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和H型钢业务,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会对钢铁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资源供应风险:公司生产焦炭、型钢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煤、精煤和钢坯。虽然公司已针对原材料因素加大与长期供应商的合作,确定原料采购计划,但是如果国内外煤炭市场和钢材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通过加大与各大原料供应商的合作,力求为公司提供较为稳定的原料来源。 3、持续经营风险:钢铁焦化行业及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公司与关联方目前因产业链的原因存在大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因双方融资需求存在大额的关联担保,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运营管理,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应对潜在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围绕行业整合、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等长远发展规划,力争开拓新业务,并解决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问题,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2024年7月底,公司董事会收到职工代表董事黄敬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黄敬花女士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二〇二四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补选王成同志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列入国家重点排污企业名单的共2家(其中:列入废气国家重点排污企业2家,分别为:山西安泰集团煤化分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列入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家,分别为:山西安泰集团煤化分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在焦化、发电、矿渣、轧钢等生产工序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苯并芘等污染物,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2024年上半年无超标排放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点的排放情况如下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公司均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煤、焦全封闭料棚,废气、废水VOCs治理设施,煤气2 脱硫、炉头烟布袋除尘器、焦化废水深度治理等设施。炼焦配套有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A/O生化处理系统、干熄焦等装置,装煤出焦建设有除尘地面站;H型钢加热炉采用净化后的高炉、焦炉混合煤气为燃料。 3 公司建设有20000m/d污水处理厂,可全部收集处理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及周边村生活废水,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全公司实现废水零排放。 为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响应国家超低排放要求,优化现场环境,完成了焦炉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管状皮带、焦炭装车、焦炉无组织综合治理、二期干熄焦、焦炉煤气精脱硫、BD轧机除尘、型钢加热炉烟气脱硝等改造项目。 公司按照ISO14001标准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有生产厂或生产车间都建立了环保设施台帐,有专职岗位人员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监控、操作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和生产主机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保养,并确保环保达标排放。各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行率为100%,与生产主体设施的同步运转率达100%。 为了随时掌握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在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出焦地面站和电厂锅炉烟囱排放口都安装了颗粒物、SO、NO在线监测装置,在焦2 X 2 3 化厂化产区域上风向和下风向都安装有VOCs在线监测装置,在A/O生化处理站出口、20000m/d污水处理厂出口都安装有 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且都在晋中市、介休市环境监控中心验收备案,实现了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联网,2024年上半年公司各污染源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各项目都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完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备案工作。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预防潜在环境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使有关部门能迅速做出反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采取外委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已在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对全公司各污染源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按要求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网站进行了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24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以“市环罚[2024]512104号”文对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宏安焦化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对宏安焦化处以罚款七万元。报告期内,宏安焦化已缴纳罚款并已完成整改。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多年来坚持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先后建成了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高低压变频节电技术、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焦化烟气脱硫脱硝、焦化VOC治理、原煤料场全封闭、脱硫废液制酸、S 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等环保节能工程,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能耗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是山西省环保绩效A级企业。同时,通过实施工业废气CO养藻“碳中和“示范2 项目,为降低企业碳排放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紧跟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战略,认真贯彻钢铁行业2025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环保底线思维,在继续推进集团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全面提升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认识,加快产业绿色发展布局,优化用能结构,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应用突破性低碳技术,夯实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根基,全面推动集团转型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干熄焦及余热发电、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循环氨水余热制冷项目、循环水电化学等节能减排项目、碳中和电机节能改造项目、制冷循环水电化学改造项目、H型钢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稳定运行,另外,2024年上半年新签订并实施了制冷机节能改造项目,该项目在报告期内二氧化碳减排量达到2899吨,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系统性能提升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泰能源诉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借款情况详见1,644.5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等。2024年7月,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4)晋 0781民初 67号民事判决,判令汾西瑞泰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6,445,765.78元、借款利息1,824,290.43元、违约金2,118,214.63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目前正在执行中。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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