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大千生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6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 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5月 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66,735,004.3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5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555,544.47元;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8,485,839.17元,支付手续费 5205.6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0年 6月 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 12月 13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6,735,004.3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57,337,437.44元,2024年 1-6月使用 9,397,566.92元。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 2023年 7月 13日划转 80,000,000.00元至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一般户,于 2023年 7月 12日划转40,000,000.00元至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一般户。 2024年 6月 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4-035)。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 2024年 6月 28日划转 7,700万元至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一般户,划转 3,800万元至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一般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含 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1,950.13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2024年 2月 2日,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382,079.01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1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 9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 PPP项目”变更为“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20,943.44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37)。 2023年 12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4年 1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 1,950.13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 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予以终止,并将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10,035.46万元(截至2023年 12月 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剩余尾款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予以支付完毕。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4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公司于 2021年 9月 4日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37)中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合同工期计算,公司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届满后,公司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详细披露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了募投项目终止、延期的审议程序。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业务规则、流程的学习,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区域景观提升项目 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实施部分工程后予以终止,已实施部分的审计结算尚未完成,且已实施部分的效益与项目整体预计效益测算口径 不一致,故无法对比效益达成情况;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未审计结算,尚无法核算效益情况;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未实施已终止,不涉及效益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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