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龙元建设(600491):龙元建设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2:26:19 中财网

原标题:龙元建设:龙元建设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 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龙元集团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交投集团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龙元明城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城投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龙元明筑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大地钢构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信安幕墙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龙元盛宏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龙元明兴上海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房设计院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龙元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龙元建设
公司的外文名称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LYC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赖朝辉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丽罗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 集团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 集团
电话021-65615689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021-6561568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072
公司网址www.lycg.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龙元建设600491未变更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946,256,125.854,766,773,791.30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95,411.70-506,624,144.2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47,399,121.86-543,282,417.5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766,110.11382,138,033.6581.8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598,365,009.7210,804,583,934.64-1.91
总资产56,166,353,792.7257,843,841,794.53-2.9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3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3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6-0.3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0-4.24增加2.34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2.31-4.54增加2.23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304,097.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2,165,599.1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778,616.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44,857,669.27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725,367.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2,820.99 
减:所得税影响额644,103.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6,171.71 
合计44,303,710.16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深耕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经过四十多年发展,通过建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基建领域丰富业绩和资源积累、绿色建筑等行业发展新领域研发和布局,形成了建筑总包、基建投资和绿色建筑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龙元生态,各板块拥有独立的商业模式、团队和管理运作经验,共同助力集团实现更好的战略发展。

公司在建筑施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和钢结构装配式业务等领域居行业领先地位,在设计、施工、投资、建筑、运营等各环节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积累,并不断在EPCO、全过程咨询等新业务方面持续突破。目前,杭州交投集团参股公司8.4%股份,后续定增完成控股后,公司将发挥综合体制优势,具有更好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

(二)主营业务情况
建筑总包板块
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创立至今稳定发展的基础,自1980年创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工匠精神雕琢时代品质、建设精品工程,秉持“质量兴业”理念,以质量创品牌,以质量闯市场,以质量求效益,注重创建质量品牌和文明施工品牌,依托丰富的资质及优良的资信,在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等领域承建了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TJ4017标东钱湖站、海口中环国际广场、上海老西门中华新城等大体量、高标准的复杂建筑施工项目,彰显公司“管理上一流、质量出精品、服务创信誉”的质量方针。

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并购,公司形成了以建筑施工为核心、覆盖上下游的完整产业链,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行业资质。完善的产业链布局、丰富的资质和优良的资信为公司承接工业、民用、市政、交通、水利及大体量、高标准等各类复杂的建筑施工项目提供坚实的基础,重质保量、创精品的经营理念也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基建投资板块
基建投资板块负责集团基建投资相关业务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回款等相关业务。

公司于2011年开始尝试投资基础设施项目,2014年抓住历史性政策机会,通过PPP模式深度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手PPP项目覆盖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水利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体育、教育、文化、环保、旅游、养老、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基建领域业绩和资源,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优质的合作伙伴,并在基建板块生态内培育和孵化了龙元明城、杭州城投、龙元明兴、龙元天册、明树数据、浙江基投等一系列专业公司。基建投资项目的承接较大地提升了公司资产规模和质量,给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保障。

作为全领域、全周期的专业投资人,公司在品牌、产业布局、施工建设以及风控等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竞争力。凭借多样化的业务领域经验,依托集团全产业链和专业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团队,近年开启了由重资产往轻资产转型的发展道路,面向市场的价值输出和管理输出服务得到了市场认可。

绿色建筑板块
绿色建筑是国家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建筑行业长期明确的发展趋势,也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公司基于项目规划设计、生产制造及施工安装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服务经验,以龙元明筑、大地钢构、信安幕墙等为主体,开展装配式建筑、光伏建筑等绿色建筑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项目建设。绿色建筑板块拥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幕墙设计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专业资质。

公司持续推进装配式研发技术的创新和产品迭代,从建筑结构节点、外维护体系、机电集成、内装融合等方面不断完善和丰富S-SYSTEM体系。该体系适配从住宅到公共建筑,从低层到高层等系列高性能房屋建筑产品建造,满足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健康建筑等多个认证体系的要求,装配率最高可达95%,通过产学研合作,自研的S体系及单元式装配式外围护挂板系统通过住建部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被列为“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公司累计已获得相关技术专利320项,参编关联标准及省部级课题超过30项。公司装配式建筑S体系研发正在向《S-SYSTEM装配式钢结构绿色近零能耗建筑解决方案》发展,确定了“S体系+BIPV”的近零能耗升级技术方向。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真抓实干、奋楫笃行”的工作方针,在建筑行业中稳健前行。

面对经济下行和需求收缩的复杂外部环境,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展现出了突出的抗风险能力,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业务模式与客户结构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建筑总包、基建投资等多元化的商业模式,有效分散了经营风险,并为持续稳健经营提供了保障。在房地产行业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减少对行业的风险暴露,特别是在住宅类项目中,公司几乎完全与国央企开发商合作,显著提升了项目质量和资产安全性。

2、市场声誉与专业资质
作为拥有四十余年行业经验的企业,公司在工程总承包领域积累了卓越的市场声誉。公司持有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多个一级资质,能够提供全专业一站式服务。多年来荣获的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500多项,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和客户的高度信任。

3、项目实施团队与管理体系
公司项目实施团队成熟稳定,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全周期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实现了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成本效益的全面控制。公司持续优化项目实施模式,极大激发了团队的主观积极性,为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履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4、区域市场优势
公司在浙江省尤其是杭州市场的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计划通过与杭州交投集团的战略合作,快速增强在浙江省特别是杭州区域的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成为业务承接的基本盘和市场拓展的压舱石。

5、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验
作为国内领先的基础设施全周期综合服务企业,公司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维护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公司所投资的项目涵盖多个领域,且多数项目已进入运营状态,展现了公司在资产质量和投资收益上的过硬实力。

6、绿色建筑业务的发展潜力
公司绿色建筑业务蓄势待发,已成功研发出国内领先的完整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体系,并与全球光伏业头部企业天合光能建立合作,共同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发展。公司在绿色建筑领域的研发成果和业务模式,预示着巨大的市场前景和成长潜力。

7、战略合作带来的新机遇
与杭州交投集团的战略合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双方将在资源上互补互利,共同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行业号召力、市场竞争力的市属国有建设类上市公司。此外,公司将在杭州市政府的支持下,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加业务量,提升市场占有率。

8、财务状况的改善
通过与杭州交投集团的合作,公司将获得资金注入,有效缓解现金流压力,增强资本实力。

同时,借助杭州交投集团的国资背景,公司的融资成本有望降低,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

综上所述,公司凭借其多元化的业务模式、卓越的市场声誉、成熟的项目团队、区域市场优势、丰富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验、绿色建筑业务的发展潜力以及战略合作带来的新机遇,展现出了强大的竞争优势。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市场地位,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494,625.61万元,同比增长3.77%,归母净利润-20,309.54万元。
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新承接订单15.53亿元,同比大幅减少,实现的营业收入规模同比未显著变化,导致公司报告期末尚为亏损状态,但公司积极通过降低相关费用等措施,亏损金额同比大幅度减少。

报告期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各板块营收 情况营业收入(元)营业成本(元)毛利率
一、建筑总包板块2,793,072,718.122,689,198,322.193.72%
(1)土建施工2,642,687,178.882,557,340,549.193.23%
(2)水利施工150,385,539.24131,857,773.0012.32%
二、基建投资板块790,760,702.2280,813,561.4689.78%
三、绿色建筑板块1,339,805,689.621,250,579,994.796.66%
四、其他12,580,021.0612,610,281.59-0.24%
合计4,936,219,131.024,033,202,160.0318.29%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主要围绕业务、资金、定增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着力加强业务协同发展,加快恢复新签订单规模。根据行业变化和趋势调整经营思路和策略,完善经营体系,提高业务能力,提升项目中标率和市场竞争力;持续跟踪市场信息,增加项目储备,通过创新业务模式,提升增量项目;高度重视杭州地区的项目,积极对接和跟踪相关项目,充分发挥杭州交投集团的资源优势,提升杭州地区的市场占有率,7月末,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顺利中标杭州西站枢纽南综合体地下道路及接线工程,此项目的中标是公司与杭州交投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来,在杭州区域取得的首个重大成果,标志着公司在杭州市场的拓展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2、推动各项融资渠道,加强现金流管理。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清收清欠工作,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保持与各金融机构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妥善处理相关融资安排;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加强现金流的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通过转让相关资产,提前回笼资金,及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积极推动定增事项
2024年1月18日,赖振元家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28,499,668股股份过户至杭州交投集团,占总股本比例为8.4%。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杭州交投派驻的董监高人员。2024年6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39号)。2024年6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160号)。

2024年7月29日,公司完成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截止目前定增事项正在顺利推进中。

报告期,公司荣获“2023年度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2023年度浙江省建筑业先进企业”、“象山县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称号, 获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企业信用9星级”企业,继续蝉联进沪施工企业综合实力30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钢构荣获五项“上海市金属结构优质工程”奖,其中金桥国培地块研发项目、丽水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获评“特等级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元盛宏荣获“浙江省2023年度优秀水利企业”称号;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筑获专利9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946,256,125.854,766,773,791.303.77
营业成本4,046,651,976.663,934,376,670.072.85
销售费用3,467,580.623,650,776.06-5.02
管理费用179,144,099.09239,507,888.02-25.20
财务费用703,827,554.20748,925,853.01-6.02
研发费用71,708,269.9348,875,259.2746.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766,110.11382,138,033.6581.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385,738.34270,658,376.36-12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1,540,325.83-850,759,531.65不适用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71,640,898.6 40.13132,297,087. 170.23-45.85主要原因是 票据到期承 兑所致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31,306,449.6 80.0644,642,033.5 90.08-29.87主要原因是 处置浙江文 创小额贷款
      公司所致
在建工程121,583,837. 450.2271,589,908.8 70.1269.83主要原因是 安徽明筑大 地装配式科 技产业园及 杭州一城停 车公司建造 杭州九堡停 车场投入所 致
应付职工薪 酬791,323,719. 321.411,377,054,17 6.872.38-42.54主要原因是 加强结算及 劳务分包管 理所致
其他综合收 益12,645,795.5 10.02784,627.670.001,511.69主要原因是 处置浙江文 创小额贷款 公司及外币 报表差异所 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86,441,410.3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23日,公司子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天册集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销。

(2)2024年3月13日,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浙江治之端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3)2024年3月21日,公司子公司龙元明城受让上海森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龙元明城全资子公司。

(4)2024年5月27日,公司子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天册谷普(成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销。

(5)2024年6月13日,公司子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天册德新(湖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朱佳琦共同设立龙元天册(淮安)科技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天册德新(湖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6)2024年6月18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龙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7)2024年7月22日,公司子公司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龙元(温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工商注销。

(8)2024年8月7日,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88.90%股权,并已完成工商股份变更,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9)2024年8月20日,公司参股企业杭州鸿新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注销。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大地钢构建筑施工30,080.00155,621.4111,373.70112,393.57922.51
信安幕墙建筑施工5,000.0081,001.55-18,226.2314,115.70-198.88
龙元明城实业投资30,000.00695,793.8842,949.83175.13-4,607.01
龙元盛宏水利工程10,000.00122,453.8122,849.6749,564.361,287.16
杭州城投工程管理5,000.0015,716.479,761.844,764.7149.24
上海龙元建筑施工10,000.00186,897.5326,949.563,060.11-534.45
上房设计院其他建筑业600.005,742.682,536.667,400.381,338.65
龙元明筑其他建筑业10,000.006,201.55-5,771.350.00-629.74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伙企业名称龙元总认 缴金额截至报告 期末龙元 实缴金额普通合伙 人有限合伙人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披露信息
嘉兴城浦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5,001.0025,001.00浙银汇智 (杭州) 资本管理 有限公 司、宁波 明甫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龙元明城、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莒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和山东菏泽万 福河商贸物流片区基础 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 PPP项目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 月26日和2016年11月23日披露了《龙 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 告》(临2016-072)、《龙元建设关于 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 2016-076)、《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 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 2016-091);2017年9月11日,嘉兴 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合 伙协议变更,总认缴出资变更为75,002 万元,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5,000 万元,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出资1万元
宁波汇德荣泽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3,000.001,000.00宁波明琅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投资咨询2015年12月23日设立;2017年4月 11日,总认缴出资变更为3,000万元, 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850万元,宁波 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万 元
绍兴海钜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2,800.006,800.00上海格兴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公司绍兴镜湖新区湖西安置 小区BT(投资、建设、 移交)项目经公司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七届十 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 月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临2015-073)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明奕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00.000.00宁波明琅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2017年10月16日设立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明坤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8,866.000.00宁波明琅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龙元明城、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2017年12月26日设立
合伙企业名称龙元总认 缴金额截至报告 期末龙元 实缴金额普通合伙 人有限合伙人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披露信息
(有限合伙)   公司  
杭州鸿泽禾企 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4,803.2224,803.22浙江物产 中大鸿泰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龙元明城、 龙元(浙江) 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 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 目、温州市温瑞平原西 片排涝工程PPP项目2023年3月15日,丁之恬将持有杭州 鸿泽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4422%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明城,将 持有杭州鸿泽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0.5538%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 (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鸿泰明化 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13,898.7813,898.78浙江物产 中大鸿泰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龙元明城、 龙元(浙江) 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 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 目、温州市温瑞平原西 片排涝工程PPP项目2023年3月16日,丁之恬将持有宁波 鸿泰明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5%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明城,将持有 宁波鸿泰明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97.84%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浙 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源核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100.00宁波天筑 德合绿建 科技有限 公司陆炯、裴传 飞、牛勇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2023年5月23日设立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政策变动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建筑施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主营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家的宏观政策及行业调控政策都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影响。

对策与措施:公司关注各项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国家、行业政策,并将做好合理的预期,利用民营企业决策效率优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抓住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机遇,努力实现稳健发展。

2、涉诉风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质量纠纷、工程材料及人工费支付纠纷等事项,产生潜在诉讼风险。

对策与措施:加强项目前期调研,精选业务,严控项目现场管理,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等,建筑施工行业具有营运资本较高、工程项目前期投入大等特点,施工的进度与相应工程款的结算之间会存在一定的时滞与差额,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

对策与措施:加大已承接项目款项的回收力度,加强对应收款项后续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萧山区管委会”)签署《收储协议》。萧山区管委会拟收回大地钢构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农场钱农一路6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土地收回补偿总额为33,944.56万元,人民币叁亿叁仟玖佰肆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具体详见公司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龙元建设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9)和2023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本报告期后公司与萧山区管委会经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大地钢构搬迁腾空时间由2024年9月30日前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前。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22 日www.sse.com.cn2024年1月23 日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1、关于调 整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 之有效期的议 案;2、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调整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年4月10 日www.sse.com.cn2024年4月11 日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1、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2、 关于选举董事的 议案;3、关于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4、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4年5月21 日www.sse.com.cn2024年5月22 日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1、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2、公 司2023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3、 公司2023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4、 公司2023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5、 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6、 聘请公司2024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7、 公司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8、关于办理 2024年度融资机
    构授信额度的议 案;9、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起至2024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融资机构融 资总额的议案; 10、公司为控股 子(孙)公司提 供担保最高额度 的议案;11、关 于授权投资基础 设施类项目的议 案;12、关于为 参股PPP项目公 司提供流动性支 持的议案;13、 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利润分 配政策部分条款 的议案;14、关 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 案;15、关于修 订《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公 司董监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 案。
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年7月22 日www.sse.com.cn2024年7月23 日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1、关于延 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2、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具体 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王初琛董事选举
吕江董事选举
谢雅芳独立董事选举
吴鸣明监事长选举
尤旭琳监事选举
陆炯副总裁聘任
肖坚武副总裁聘任
李秀峰财务总监聘任
斯梦龙副总裁聘任
何曙光副总裁聘任
李雄坤副总裁聘任
赖振元董事离任
朱如兴董事离任
张纯独立董事离任
陆健监事长离任
何曙光监事离任
肖坚武财务总监离任
孟旭明副总裁离任
罗永福副总裁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杭州交投集团与赖振元家族签署了《战略合作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股份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即《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 30个自然日内,杭交投集团将委派相关董监高成员。公司于 2024年 4月 10日召开了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的相关议案;同日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聘任高管及选举监事长相关议案。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0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00
每 10股转增数(股)0.0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各项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曾因排水事项受到处罚,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后已积极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避免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和废气。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工程项目文明施工,促进环境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因素,改善环境质量。

扬尘: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砂、石、土方堆场进行硬化处理并洒水降尘,同时将粉状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密闭、入库贮存,将混凝土、砂浆搅拌台实行封闭操作,水泥、沙、土等材料运输时采用覆盖、封闭方法,降低扬尘污染。

噪声:噪声超标的施工安排在法规允许的时间进行,若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的,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合法的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同时通过合理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型施工设备机械,推行有助降低噪声的作业方法,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部位采用有效降噪隔音措施。

废水: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无组织排放,污水在现场出口处设二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再行排放,沉淀池落实专人清理,同时采用节水方案、节水设备,对中水进行循环利用。

废弃物: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存放、封闭贮存、专人保管。同时收集的废弃物交由有资格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工地四周严禁乱抛垃圾、渣土和其他废弃物,同时减少浪费,推广短木接长、以钢代木、以塑代木等资源节约和再利用技术。

废气:配置废气稀释、扩散排放及油烟分离装置,控制无组织排放方式,选择使用低污染、低排放介质的设备设施,淘汰高污染的设备设施。同时禁止使用焚烧等方法处理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降低废气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大力推进项目文明施工,促进环境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因素,改善环境质量,公司制定《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办法》、《绿色施工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节能降耗、环保减排,着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同时公司积极参与水域治理、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等工程。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中标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连江县城区河水环境整治工程PPP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新建污水厂工程(一期)PPP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等多项公用环保和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倡导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公司旗下核心子公司龙元明筑成功研发“S-SYSTEM高性能·钢结构·全装配·住宅产品体系”,以钢结构为主体、全体系集成,集装配式、绿色、环保、节能于一身,并与天合光能进行合作,以龙元明筑为平台共同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业务,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同时持续对“S-SYSTEM高性能·钢结构·全装配·住宅产品体系”进行研究升级,推动绿色建筑体系的发展,实现节能减排。

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围绕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五大生产要素,积极应用BIM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优化施工现场管理模式,形成大数据业务系统,串联现场一线操作与远程监管,实现劳务、物料、安全、质量、环境等环节的可视化、数据化、智能化管理的一体化协同工作。其中现场全方位设置环境监测系统和围墙喷淋系统,实时监控、分析气象参数、扬尘参数、噪音值等环境数据,扬尘一旦超过阈值就能“唤醒”喷淋设备,给工地降尘,打造绿色环保现场。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方面的社会责任,全面倡导绿色发展,努力实现企业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一家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的上市公司,公司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慈善事业坚定的实践者,为响应党的号召,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效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在爱心助学、扶贫帮困、社会捐赠等方面积极捐款捐物,彰显公司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公司躬耕慈善事业,践行公益责任,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始终不忘勇担责任,回馈社会,彰显公司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公司在象山慈善总会设立助困基金,用于家乡赈灾、助学、资助孤寡老人等,累计捐赠基金善款750.00万元,救助支出超640.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超过1,127余人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承 诺 类 型承 诺 方承诺 内容承诺 时间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承 诺 期 限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下 一 步 计 划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解 决 同 业 竞 争杭 州 市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 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就解决和避免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形作出如下承诺: 1、基于资质准入以及项目招投标要求,对于本 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具备 相同业务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及 PPP投资项目,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获得上述相关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 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决定参与该业务,可 选择单独参与或者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联合参与该业务;若上市公司决定不接 受或放弃该等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方可决定是否参与相关业务。2、 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承诺将在取得 上市公司控制权后三年内,在符合适用法律法 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与上市公司达成 合意并履行相关合法程序后,将本公司持有的 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给上 市公司,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 3、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形及承诺事项,以及本公 司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前已经发生的业务外,2023 年6 月 25 日本 公 司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期 间不 适 用不 适 用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将不会从 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 业务(未来因政府部门划转资产或指定业务至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名下等不可抗 力因素导致的除外,该等情况下本公司将书面 通知上市公司,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 一步明确解决方案)。4、若因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或证券监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同业竞争关系的,本公司 将在与上市公司达成合意并履行相关合法程序 后,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注入、托管、资产转让、停止相关业务、 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合法方式)加 以解决。5、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 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 决 和 避 免 同 业 竞 争杭 州 市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基于资质准入以及项目招投标要求,除原承诺 中已说明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及PPP 投资项目外,对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上市公司具备相同业务资质的工程咨询 项目,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 上述相关业务机会,本公司也将书面通知上市 公司。若上市公司决定参与该业务,可选择单 独参与或者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联合参与该业务;若上市公司决定不接受或放 弃该等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方可决定 是否参与相关业务。本着有利 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承诺将在取得上市公司 控制权后三年内,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规则且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上 市公司达成合意并履行相关合法程序后,除原 承诺中的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还 将本公司持有的杭州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路达公路工程总公司及杭州公路工程监理 咨询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稳妥 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如上市公司 未就上述资产注入形成同意决议,本公司承诺 将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合理方式,减少 和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同时,就杭州 交投二航院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交通建设 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 司,本公司将稳妥推进其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 进行整合,如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三年后仍 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则本公司承 诺将促使上述公司不再开展相关业务,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2023 年9 月 27 日本 公 司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期 间不 适 用不 适 用
 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就收购上市公2023
 州 市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作 出如下承诺: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 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 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3)保证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均通过合法程 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 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2、关于保证上市公 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 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 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 干预其资金使用。(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 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3、关 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 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 构混同的情形。4、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 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 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5、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 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与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年6 月 25 日 公 司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期 间 适 用适 用
 其 他杭 州 市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就规范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在股东大 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 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要求履行回避表决的 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诚信和善 意履行义务,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 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 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公2023 年6 月 25 日本 公 司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期 间不 适 用不 适 用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将参 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 交易时的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 交易价格进行;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 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公司将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 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 用或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 会违规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 务提供担保。4、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 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 公司与上市公司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 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 相应处置措施。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解 决 同 业 竞 争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赖 振 元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止,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 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 他经营实体,本人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 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人将不投资 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也不会经营或为他人 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3、本人将不利用本人对公司的控股、持股 或其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股东 利益的经营活动;4、本人确认本承诺旨在保障 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5、本人确认本承诺 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者终止将不影响其 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 日起生效。2002 年 08 月 05 日长 期 有 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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