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香江控股(600162):香江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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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2:46:4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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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香江控股: 香江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00162 公司简称: 香江控股
深圳 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静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会
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和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香江控股、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南方香江 | 指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金海马 | 指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香江集团 | 指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局 | 指 | 深圳证券监管局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香江控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HeungKong Hold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KH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翟美卿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厦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
32楼-A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办公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1442 | 公司网址 | http://www.hkhc.com.cn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香江控股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江控股 | 600162 | 山东临工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13,248,948.44 | 1,759,600,297.94 | 8.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059,156.33 | 111,415,947.30 | -6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875,439.11 | 86,186,102.78 | -89.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539,521.07 | 611,972,480.77 | -85.0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83,577,297.53 | 6,318,253,387.18 | -6.88 | 总资产 | 18,408,104,109.35 | 20,147,723,655.37 | -8.6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29 | 0.0341 | -62.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29 | 0.0341 | -62.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0027 | 0.0264 | -89.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9 | 1.71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0.15 | 1.33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460,961.5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12,086.0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1,372.0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52,194.9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15,418.5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304,734.65 | 合计 | 33,183,717.2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以城市发展配套运营商为定位,致力于满足人们对美好居家生活的向往。在产业上,公司一方面通过综合家居体验中心经营、商业项目的开发与运营,不断延伸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商业及家居连锁卖场运营商,与知名企业及行业头部企业携手打造高端商住中心项目;另一方面,公司立足于城市发展配套运营商,从开发城市精品住宅项目,到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开发高端精品住宅,不断创新优化,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升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以商贸流通运营为主同时发展城市发展配套建设业务。
1、商贸流通运营
商贸物流及商业运营板块主要包括经营商贸物业及综合家居运营管理。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经营的商贸及家居综合体项目面积近两百万平方米,构建了商业运营一站式协作平台;首创“专业化家居卖场连锁”模式,连锁卖场遍布华南、华中、华东、华北、西南、东北等区域,与国内外逾6000家知名品牌战略合作。
在新的挑战与机遇下,公司积极调整业务布局,对家居卖场进行品类优化和丰富,由原来纯家居建材模式,引入智能定制、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器、装饰设计、生活服务等多元化业态。致力打造商业生态链条外延,构建场域营销新闭环。具体举措包括:
(1)打造品牌家居工厂展厅工厂直销模式,提升C端价格竞争力;
(2)打造展会+贸易双向联动模式,提升B端竞争力;通过展会模式帮助工厂拓展链接更多精准经销商,为入驻综合家居体验店的生产厂家实现业务快速增长;
(3)打造新媒体获客矩阵+线上销售流量倍增模式;通过搭建抖音、小红书、朋友圈、快手等新媒体矩阵+线上销售多渠道精准引流,与公司线下实体店体验完美结合,促进流量转化成交,实现销量倍增。
2、城市发展配套建设业务
公司聚焦精品住宅开发,不断突破、大胆创新,先后打造了广州锦绣香江、广州香江?翡翠绿洲、苏州香江翡翠天辰等超大型高端精品住宅项目,并逐步深耕产城运营发展领域,先后打造珠海横琴?金融传媒中心、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自贸区综合体等项目运营,打造高端商务主体,推动城市发展。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商业服务行业
2024 年上半年,商贸家居运营企业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推出更加多样化和创新的产品,加大创新力度。他们关注家具行业注重设计、品质和功能的提升,推出与消费者生活方式相契合的家具产品。同时,家居饰品、家纺用品等细分领域也在不断推陈出新,满足人们对于美观性和实用性的追求。
2、房地产行业
2024年上半年,在517新政明确地产决心,限制性政策逐渐取消后,政策效果在成交方面初步显现,销售降幅持续收窄。全国各地因城施策,通过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工具修复购房者信心,房企盈利能力尚待修复。
在资金压力下房企再投资拓展更谨慎,资金需优先保持现金流和债务兑付避免违约,投资拿地难度较大;销售持续下行,在面对未来销售不确定性的情况下需谨慎投资,聚焦于核心城市核心资产,降低经营风险。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结合公司特点及城市布局不断形成并完善自身1、公司拥有强大的产业组合能力,业务组合具有良好的互补性,抗风险能力较强 公司作为综合性集团,业务板块之间的互补与盈利模式灵活度将一定程度上规避宏观调控对公司的影响。
2、较强成本管控能力
公司具有很强的成本管控能力,从全面预算管理到IT系统的全面实施,公司对综合成本的管控,具有很强的能力与丰富的经验,保证了公司产品具有较强有力的市场竞争优势。
3、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
公司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覆盖了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获取、项目规划、项目施工、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多个环节,包括人力资源模块、计划运营模块、财务模块、工程模块、成本模块、设计模块、采购模块、营销模块、客服物业模块等多个项目管理模块。公司注重对行业趋势、区域市场、竞争对手、客户价值等方面的系统调研,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以客户诉求为导向的市场研究体系,为项目开发提供决策支持。各个管理模块及管理体系相辅相成,发挥协同效应,把控市场动态及全过程关键性节点,正确预估未来风险并作出准确及时的判断,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4、公司拥有良好的市场把握能力
经过多年经营, 香江控股已拥有了良好的市场把握能力。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公司以了解市场、开发市场、带动市场为项目经营策划的指导思想,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对市场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的掌控,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避免价格比拼的不利局面,依靠品质和差异化赢取了市场,塑造了公司在业务上把握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5、公司拥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生命的源泉,近年来 香江控股一直注重公司的创新能力,更好的让公司摆脱现有的市场和产品观念的约束,重视多样化的整合,立足客户的切身需求,通过多种激励手段的综合运用,确立公司自己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创新能力主要包括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手段的创新。现阶段,产品创新已经得到公司管理层广泛和深入的认识,如开发绿色环境建筑、注重休闲、坚持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智慧家居物联网等产品。
6、丰富的商户资源及有效的整合能力
公司进军商贸流通运营领域多年,已积累了丰富的商户资源,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赢得了大量有价值的业主的信任。公司通过整合累积的商户资源实现商贸流通项目有效的品类品种互动和商户品牌组合,形成聚集效应,提升日均人流量和交易额;通过整合城市居民的不同需求,以商贸流通运营为引导,有效发挥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相互提升各种类型物业的价值。通过有效整合实现业主、商户等各方共赢,培养客户忠诚度,实现各种资源的重复利用,提高商业运营模式的可复制性。
7、经验丰富的运营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层团队在商贸流通运营行业拥有着丰富的经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子公司香江商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华南区域建立了绝对的竞争优势,包括品牌影响力、消费者口碑、市场占有率、招商资源储备等,在华南区域均处于行业前列。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约514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未销售建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未来可供发展用地建筑面积约为268万平方米。公司土地储备主要为住宅及商业用途,以出售为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租及出租比例。
2、2024年半年度房地产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
态 | 出租房地产的建
筑面积(平方米) | 出租房地产
的租金收入 | 1 | 华北 | 沈阳、天津、长春、廊坊、保定 | 商铺 | 194,814 | 3,489 | 2 | 华中 | 南昌、武汉、新乡、洛阳、郑
州、长沙、株洲、常德 | 商铺 | 554,435 | 9,457 | 3 | 华南 | 广州、珠海、深圳、汕头、惠
州、增城 | 商铺 | 523,369 | 12,348 | 4 | 华东 | 聊城、南通 | 商铺 | 34,513 | 92 | 5 | 西南 | 成都 | 商铺 | 276,860 | 1,013 | 合计 | | | 1,583,991 | 26,399 | |
3、销售情况:
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市场观望情绪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销售签约速度有所放缓。
报告期内,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约5.00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约3.5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13,248,948.44 | 1,759,600,297.94 | 8.73 | 营业成本 | 1,540,354,126.42 | 1,067,307,564.61 | 44.32 | 销售费用 | 83,367,241.30 | 85,049,271.10 | -1.98 | 管理费用 | 108,371,776.94 | 117,716,221.22 | -7.94 | 财务费用 | 111,787,388.19 | 215,474,982.69 | -4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539,521.07 | 611,972,480.77 | -85.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69,752.15 | 65,253,750.23 | 34.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399,948.38 | -1,883,867,875.3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交楼结转收入较上期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入增加、新竣工组团销售毛利率较低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受市场下行影响整体费用支出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受市场下行影响整体费用支出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利息费用减少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预收房款较上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南方香江业绩补偿款及利息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52,970,310.54 | 7.35 | 1,565,987,660.73 | 7.77 | -13.60 | | 应收款项 | 447,813,845.46 | 2.43 | 731,842,727.37 | 3.63 | -38.81 | 主要是本期
收回南方香
江业绩补偿
款 | 存货 | 10,278,752,674.93 | 55.84 | 11,404,771,901.13 | 56.61 | -9.87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48,266,865.29 | 20.91 | 3,862,402,064.14 | 19.17 | -0.37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484,883.12 | 0.98 | 180,927,889.08 | 0.90 | -0.24 | | 固定资产 | 549,813,272.11 | 2.99 | 578,557,382.27 | 2.87 | -4.97 | | 在建工程 | 98,378,559.00 | 0.53 | 100,693,634.85 | 0.50 | -2.30 | | 使用权资产 | 355,766,934.68 | 1.93 | 404,596,946.35 | 2.01 | -12.07 | | 短期借款 | 228,500,000.00 | 1.24 | 31,000,000.00 | 0.15 | 637.10 | 本期借入短
期借款 | 合同负债 | 1,326,539,010.33 | 7.21 | 2,274,033,914.99 | 11.29 | -41.67 | 本期结转收
入增加 | 长期借款 | 1,739,670,000.00 | 9.45 | 1,650,654,700.00 | 8.19 | 5.39 | | 租赁负债 | 380,051,747.96 | 2.07 | 426,110,162.68 | 2.11 | -10.81 |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4,771,717.37 | 诉讼冻结存款、未结清按揭贷款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及电费保证金等 | 存货 | 1,580,313,249.03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97,936,560.88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460,198.00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210,990,260.27 | 借款抵押 | 合计 | 4,272,471,985.55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
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
提的减
值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出
售/赎回
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702,792.73 | -221,372.05 | | | | | | 2,481,420.68 | 其他 | 12,045,400.00 | | -16,369,600.00 | | | | | 12,045,400.00 | 合计 | 14,748,192.73 | -221,372.05 | -16,369,600.00 | | | | | 14,526,820.6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支撑了GDP 的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投资过热、住房供应结构失衡、住房价格上涨较快、抑制其他消费等负面影响,属于国家重点调控对象。为引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陆政策调整,对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取得、项目开发、产品设计、融资以及保持业绩稳定等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未来国家仍将持续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对房地产企业的风险控制、把握市场的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加强政策研究,因势利导,顺势而为,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最大程度降低政策变化对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2、市场风险:房地产行业已经历了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目前,主要城市的商品住宅仍然供不应求,但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控、住房自有率提升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的商品房的需求增速放缓,部分地区甚至需求下降,少数三四线城市陆续开始出现“空城”现象。长期来看,随着自有住房比率的提高,人口红利拐点的出现,年轻人购房理念的改变,未来房地产市场的整体需求可能会增速放缓甚至下降,从而对公司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市场监测,及时调整产品结构、营销策略及区域布局。
3、行业风险:房地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行业整体供应量超前与需求萎缩的现状下,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将在保证增长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产品研发、成本管控和工程管理,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
4、财务风险:房地产项目具有开发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大等特点,公司目前负债水平相对较高,从长远看,对公司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增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功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资金链安全,降低财务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
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 年 5 月
15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013号公告 | 2024 年 5 月
16日 |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如下:(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7)《关于2024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公司秉承“办好实业,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继续做好社会扶贫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公司员工参与志愿捐款活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
诺
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承诺
期限 |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的
承
诺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深
圳
金
海
马
、
刘
志
强
、
翟
美
卿
、
南
方
香
江
、
香
江
集
团 | 一、针对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
得与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
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
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实质性或潜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1、本公司或本公司下
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未来将不从事与
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江控股或其下属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
务,以避免对香江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
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公司
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香江控股
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但是,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地方政府
特定地块或项目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
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定要求时,若
上市公司不具备而其控制方具备该等条
件,可由该控制方作为投标人或受让人
取得特定地块或参与项目招标。该控制
方应当在达到交易目的后的适当时间内
将该业务转让给上市公司。2、如本公
司或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
在任何与香江控股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将
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
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
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
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香江控股或其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
联关系的第三方;3、本公司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香江控股《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 2015
年2
月13
日 | 是 | 2015
年11
月3
日至
上市
公司
合法
有效
存续
且本
公司
作为
上市
公司
上层
股东
期间
持续
有
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香
江控股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自
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上市公司如因本公
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
损失或开支,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
三、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
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
续有效。 | | | | | | | | 盈
利
预
测
及
补
偿 | 南
方
香
江 |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所述净利润指标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重
组的业绩补偿责任人为南方香江,南方
香江承诺:森岛宝地2018年、2019
年、2020年、2021年拟实现的累计净
利润为人民币35,300.00万元;森岛鸿
盈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
年拟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为人民币
44,100.00万元;森岛置业2018年、
2019年、2020年、2021年拟实现的累
计净利润为人民币37,600.00万元。在
盈利补偿期届满后4个月内,由上市公
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每一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
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大于上述该标的
公司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交易对方南方
香江需另行以现金对上市公司给予补
偿。 | 2017
年12
月14
日 | 是 | 2018
年
度、
2019
年
度、
2020
年度
及
2021
年度 | 否 | 因业绩
承诺补
偿款金
额较
大,南
方香江
未能按
期全额
一次性
支付完
毕,对
其未能
如期支
付剩余
部分业
绩补偿
款深表
歉意 | 截至2024
年6月7
日,公司已
累计收到南
方香江支付
的业绩承诺
补偿款为
203,689.47
8606万
元,迟延支
付业绩补偿
金对应的利
息为
4,621.4853
54万元,
至此,南方
香江支付完
毕全部业绩
补偿款。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控股子公司森岛置业诉深圳花样年、花样年中国、花千里公
司合同纠纷议案,一审判决被告深圳花样年向原告森岛置业公
司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277,500,000 元,以及违约金(以原告森
岛置业已支付的股权对价30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
的标准,自2022年9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4-014 号公
告《香江控股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 | | | | | | | 起诉
(申
请)
方 | 应诉
(被申
请)方 | 承担
连带
责任
方 | 诉
讼
仲
裁
类
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 诉讼(仲裁)涉
及金额 | 诉讼(仲
裁)是否
形成预
计负债
及金额 | 诉讼
(仲
裁)
进展
情况 |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
(仲裁)
判决执
行情况 | 成都
香江
家具
产业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 | 成都市
新都区
人民政
府 | / | 一
审
诉
讼 | 因四川省国土资源
厅出台 26 号文致
使成都项目与政府
的投资协议中止履
行,成都香江家具
于2021年5月13
日提起诉讼,诉请
判令解除相关合作
协议、判令政府退
还相关费用及利息
等。 | 397,884,241.1 | 否 | 一审
判决
已生
效 | 一审判决新都
区政府支付成
都香江
175733856.37
元及利息,并负
担 2170469 元
案件受理费。 | 截止
2023年
8 月31
日已收
回全部
本息共
计:
253647
860.88
元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兴环
球土地
整理开
发有限
公司、
河北香
河经济
开发区
管理委
员会 | / | 二
审
诉
讼 | 香河经管委、国兴
环球与香江控股共
同进行土地一级开
发整理,因国家政
策变更致使土地开
发整理协议的合同
目的无法实现,香
江控股于 2020 年
提起诉讼,诉请解
除相关合作协议、
判令被告退还相关
费用及利息等。国
兴环球应诉过程中
提起反诉。我司已
聘请专业律师事务
所积极诉讼。 | 92,194,480 | 否 | 二审
判决
已生
效 | 二审判决国兴
环球向我司返
还一级土地开
发费用
92194480 元及
利息,并驳回国
兴环球全部反
诉请求。本诉案
件 受 理 费
502772元、反诉
案件受理费
198976元、二审
案件受理费
701748 元均由
国兴环球负担。 | 执行中 | 中建
二局
第三
建筑
工程
有限 | 长沙香
江商贸
物流城
开发有
限公司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再
审
诉
讼 | 长沙项目 A1 总包
工程的施工单位中
建二局三公司 ,因
与我方结算过程中
产生争议,于2021
年5月诉至法院, | 91,740,477.56 | 否 | 二审
已判
决,
中建
二局
三公 | 驳回中建二局
三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 / | 公司 | | | | 我司已聘请专业律
师事务所积极应
诉。 | | | 司再
审申
请被
裁定
驳回 | | | 中建
二局
第三
建筑
工程
有限
公司 | 长沙香
江商贸
物流城
开发有
限公司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二
审
诉
讼 | 长沙项目 A2 总包
工程的施工单位中
建二局三公司 ,因
与我方结算过程中
产生争议,于2021
年5月诉至法院,
我司已聘请专业律
师事务所积极应
诉。 | 50,101,052.16 | 是,
1054180
.09元 | 二审
判决
已生
效 | 二审判决长沙
香江公司支付
中建二局三公
司 工 程 款
8591653.26 元
及利息
1710236.18元。
一审、二审案件
受理费、财产保
全费、鉴定费由
中建二局三公
司负担
454659.64元、
长沙香江公司
负担212290.65
元。 | 执行完
毕 | 中建
二局
第三
建筑
工程
有限
公司 | 长沙香
江商贸
物流城
开发有
限公司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再
审
诉
讼 | 长沙项目 A3 总包
工程的施工单位中
建二局三公司 ,因
与我方结算过程中
产生争议,于2021
年5月诉至法院,
我司已聘请专业律
师事务所积极应
诉。 | 64,943,230.02 | 否 | 二审
已判
决,
中建
二局
三公
司再
审申
请被
裁定
驳回 | 驳回中建二局
三公司全部诉
讼请求 | / | 中建
二局
第三
建筑
工程
有限
公司 | 长沙香
江商贸
物流城
开发有
限公司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二
审
诉
讼 | 长沙项目 A4 总包
工程的施工单位中
建二局三公司 ,因
与我方结算过程中
产生争议,于2021
年5月诉至法院,
我司已聘请专业律
师事务所积极应
诉。 | 86,819,712.38 | 是,
1138087
7.39元 | 二审
判决
已生
效 | 二审判决长沙
香江公司支付
中建二局三公
司 工 程 款
8427096.86 元
及利息
2457280.5元。
一审、二审案件
受理费、财产保
全费、鉴定费由
中建二局三公
司负担
1172339.01元、
长沙香江公司
负担496500.03
元。 | 执行完
毕 | 南通
五建
控股
集团
有限 | 天津森
岛宝地
置业投
资有限
公司 | / | 再
审
诉
讼 | 天津项目总包单位
南通五建因认为我
司欠付工程款,于
2021年6月诉至法
院。我司认为南通 | 132,508,556.2
2 | 是,
8809.84
万 | 二审
已判
决,
南通
五建 | 一审判决森岛
宝地公司支付
原告工程款
88098436.43元
及利息。二审维 | 执行中 | 公司 | | | | 五建无权单方面否
认 2867 万元工程
款抵房,并于2022
年3月针对南通五
建在履约中的违约
行为提起反诉。我
司已聘请专业律师
事务所积极诉讼。 | | | 再审
申请
被裁
定驳
回 | 持。 | | 南通
五建
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 南通香
江置业
有限公
司 | / | 一
审
诉
讼 | 南通项目总包单位
南通五建因认为我
司欠付工程款,于
2021 年12月7日
诉至法院。鉴定后
变 更 诉 请 为
81706051.28元。我
司已聘请专业律师
事务所积极诉讼。 | 81,706,051.28 | 是,
6072031
8.26元 | 一审
出判
后双
方和
解 | 南通香江公司
向南通五建支
付 工 程 款
58386996.8 元
并负担工程造
价鉴定费、疫情
防控费等合计
2333321.46元。 | 履行中 | 南通
五建
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 来安香
江置业
有限公
司 | 广州
番禺
锦江
房地
产有
限公
司 | 二
审
诉
讼 | 来安项目总包单位
南通五建因认为我
司欠付工程款,于
2021年9月诉至法
院。我司认为南通
五建无权单方面否
认 1057 万元工程
款抵房。 | 18,932,061.28 | 是,
1580131
.72元 | 二审
已判
决,
维持
一审
判决
结果 | 一审判决来安
香江、番禺锦江
连带支付原告
工程款
401414.72元及
利息。二审维
持。 | 执行完
毕 | 湖南
中天
建设
工程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株洲锦
绣香江
房地产
开发有
限公司 | / | 重
审
一
审 | 株洲项目总包单位
中天集团,因与我
方结算过程中产生
争议,于2020年10
月诉至法院,2022
年4月增加诉讼请
求838万,我司已
聘请专业律师事务
所积极应诉。 | 38,383,321.31 | 是,
2152.91
万元 | 已调
解 | 法院主持调解
由株洲香江向
原告支付款项
21529050.78
元。 | 执行完
毕 | 湖南
中天
建设
工程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 常德锦
绣香江
房地产
开发有
限公司 | / | 二
审
诉
讼 | 常德项目总包单位
中天集团,因与我
方结算过程中产生
争议,于2021年1
月诉至法院。我司
于2021年12月24
日反诉,已聘请专
业律师事务所积极
应诉。 | 27,585,882.23 | 是,
1503.99
万元 | 二审
已判
决,
维持
一审
判决
结果 | 一审判决常德
香江支付原告
工程款
14075548.54元
及利息。二审维
持。 | 执行完
毕 | 麦琴
香 | 广州大
瀑布旅
游开发
有限公
司 | / | 再
审
诉
讼 | 大瀑布项目业主麦
琴香因认为大瀑布
公司逾期交楼、延
期办证及房屋面积
存在严重差异,于
2021年1月诉至法
院。 | 10,146,988.17 | 否 | 再审
申请
被法
院裁
定驳
回 | 法院裁定驳回
麦琴香的再审
申请。 | 双方均
无履行
义务 | 陈祥
清 | 增城香
江房地
产有限 | 广东
海富
建设 | 二
审
诉 | 陈祥清自称其挂靠
于增城项目消防工
程承包商广东海 | 24,528,926.56 | 否 | 一审
已判
决, | 未有裁判结果 | / | | 公司 | 有限
公
司、
广东
省电
白建
筑集
团有
限公
司 | 讼 | 富,认为我方欠付
工程款,于2022年
2月诉至法院,将广
东海富列为第三
人。2022年5月24
日,广东海富向法
院申请追加广东电
白参加诉讼。我司
已聘请专业律师事
务所以及专家辅助
人积极应诉。 | | | 陈祥
清、
广东
海富
上
诉,
二审
未开
庭 | | | 中国
建筑
第八
工程
局有
限公
司 | 珠海横
琴新区
南方锦
江置业
有限公
司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一
审
诉
讼 | 横琴项目总包单位
中建八局,认为我
司欠付工程款,于
2022年2月诉至法
院。2022年6月24
日,法院根据各方
当事人自愿达成的
协议出具《民事调
解书》。 | 25,670,538.71 | 是,
2149466
2.86元 | 一审
已调
解 | 珠海横琴公司
向中建八局支
付 工 程 款
21494662.86
元。诉讼费、保
全费由中建八
局自行承担。香
江控股与案件
无关不承担本
案任何责任。 | 执行完
毕 | 江苏
江都
建设
集团
有限
公司 | 天津森
岛鸿盈
置业投
资有限
公司 | / | 二
审
诉
讼 | 天津项目二期总包
单位江苏江都公
司,认为我司欠付
工程款,于2022年
4月诉至法院。 | 39,944,045.70 | 否 | 二审
发回
重
审,
重审
一审
已判
决,
我司
上
诉,
二审
已开
庭 | 未有裁判结果 | / | 天津
市沭
阳建
筑劳
务服
务有
限公
司 | 谭吉军 | 天津
华北
建设
集团
有限
公
司、
天津
森岛
鸿盈
置业
投资
有限
公司 | 二
审
诉
讼 | 2019年,华北建设
承建天津项目荷风
竹苑工程,后将案
涉工程分包给谭吉
军,因谭吉军未足
额向劳务分包单位
支付工程款,沭阳
劳务公司于 2022
年 7 月起诉谭吉
军,并要求华北建
设承担连带给付责
任、我司在欠付工
程款范围内承担给
付责任。 | 15,417,744 | 否 | 二审
发回
重
审,
重审
一审
已开
庭 | 未有裁判结果 | / | 安徽
金鹏
建设
集团 | 来安锦
绣香江
房地产
开发有 | 来安
香江
置业
有限 | 一
审
诉
讼 | 来安项目三期总包
单位安徽金鹏,认
为我司欠付工程
款,于 2022 年 10 | 13,433,032.57 | 是,
1310625
6.51元 | 一审
判决
已生
效 | 一审判决来安
锦绣香江公司
向原告支付工
程款 | 执行中 | 股份
有限
公司 | 限公司 | 公
司、
广州
番禺
锦江
房地
产有
限公
司 | | 月诉至法院。番禺
锦江公司已聘请专
业律师事务所积极
应诉。 | | | | 13106256.51元
及利息,来安香
江置业对上述
付款义务承担
连带责任。 | | 南通
五建
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 来安香
江置业
有限公
司 | 广州
番禺
锦江
房地
产有
限公
司 | 二
审
诉
讼 | 来安项目二期总包
单位南通五建,认
为我司欠付质量保
修金,于2022年10
月诉至法院。番禺
锦江公司已聘请专
业律师事务所积极
应诉。 | 19,363,845.40 | 是,
1847181
1.40元 | 二审
判决
已生
效 | 二审判决来安
香江向南通五
建支付
18471811.40元
及利息,番禺锦
江承担连带责
任 | 执行完
毕 | 天津
市森
岛置
业投
资有
限公
司 | 深圳市
花样年
地产集
团有限
公司、
花样年
集团
(中
国)有
限公
司、天
津市花
千里房
地产开
发有限
公司 | / | 一
审
诉
讼 | 因深圳花样年未依
约回购我司所持天
津花千里公司股
权,天津花千里公
司亦未向我司支付
分红款,我司于
2022 年 11 月诉至
法院。我司已聘请
专业律师事务所积
极诉讼。 | 417,276,619.9
8 | 否 | 一审
已判
决,
天津
花千
里公
司上
诉 | 未有裁判结果 | / | 天津
森岛
宝地
置业
投资
有限
公司 | 天津花
样年房
地产开
发有限
公司、
花样年
集团
(中
国)有
限公
司、天
津花样
年碧云
天房地
产开发
有限公
司、深
圳市花
样年地
产集团 | / | 一
审
诉
讼 | 因天津花样年未依
约回购我司所持碧
云天公司股权,碧
云天公司亦未足额
向我司支付分红
款,我司于2022年
11月诉至法院。我
司已聘请专业律师
事务所积极诉讼。 | 230,361,146.3
4 | 否 | 一审
未开
庭 | 未有裁判结果 | / | | 有限公
司 | | | | | | | | | 南通
五建
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 天津森
岛宝地
置业投
资有限
公司 | / | 再
审
诉
讼 | 天津项目总包单位
南通五建以我司欠
付工程款为由就同
一项目工程款于
2023年1月重复起
诉至法院。我司已
聘请专业律师事务
所积极诉讼。 | 89,356,131.28 | 否 | 一
审、
二审
裁定
已生
效,
南通
五建
申请
再
审,
再审
申请
被法
院裁
定驳
回 | 法院裁定驳回
南通五建的起
诉。 | / | 长沙
香江
商贸
城物
流城
开发
有限
公司 | 中建二
局第三
建筑工
程有限
公司 | / | 二
审
诉
讼 | 长沙项目 A1 总包
单位中建二局三公
司诉我司案件中,
法院认定我司超付
工程款,我司于
2023年3月诉至法
院追偿。我司已聘
请专业律师事务所
积极诉讼。 | 37,312,588.19 | 否 | 二审
判决
已生
效 | 法院判决中建
二局向我司返
还超付工程款、
支付资金占用
利息、逾期竣工
损失、造价审核
费用等共计
26538845.29元 | 截止
2024年
4 月29
日已全
部执行
回款 | 长沙
香江
商贸
城物
流城
开发
有限
公司 | 中建二
局第三
建筑工
程有限
公司 | / | 二
审
诉
讼 | 长沙项目 A3 总包
单位中建二局三公
司诉我司案件中,
法院认定我司超付
工程款,我司于
2023年3月诉至法
院追偿。我司已聘
请专业律师事务所
积极诉讼。 | 11,373,182.49 | 否 | 二审
判决
已生
效 | 法院判决中建
二局向我司返
还超付工程款、
支付资金占用
利息、逾期竣工
损失、造价审核
费用等共计
5429900.73元 | 截止
2024年
4 月29
日已全
部执行
回款 | 南通
鑫盛
节能
门窗
有限
公司 | 南通香
江置业
有限公
司 | | 一
审
诉
讼 | 南通项目施工单位
鑫盛节能,认为我
司欠付工程款,于
2023年8月诉至法
院。 | 11,106,435.81 | 否 | 一审
已开
庭未
出判 | 未有裁判结果 | / | 天津
华北
建设
集团
有限
公司 | 天津森
岛鸿盈
置业投
资有限
公司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一
审
诉
讼 | 天津项目总包单位
华北建设集团,认
为我司欠付工程
款,于2023年9月
诉至法院。我司于
2024年2月反诉华
北建设集团。我司
已聘请专业律师事
务所积极诉讼。 | 108,558,223.1
2 | 否 | 一审
已开
庭 | 未有裁判结果 | / | 中建 | 天津森 | 天津 | 一 | 天津项目总包单位 | 49,770,603.27 | 否 | 一审 | 未有裁判结果 | / | 二局
第三
建筑
工程
有限
公司 | 岛鸿盈
置业投
资有限
公司 | 森岛
宝地
置业
投资
有限
公
司、
天津
市森
岛置
业投
资有
限公
司 | 审
诉
讼 | 中建二局认为我司
欠付工程款,于
2024年4月诉至法
院。 | | | 已开
庭 | | | 深圳
市嘉
盛建
筑工
程有
限公
司 | 恩平市
锦江新
城置业
有限公
司 | 深圳
香江
控股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一
审
诉
讼 | 恩平项目总包单位
嘉盛建筑认为我司
欠付工程款,于
2024年6月诉至法
院。 | 29,348,887.35 | 否 | 一审
未开
庭 | 未有裁判结果 | /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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