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6033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37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8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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