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60068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6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说明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规定起始日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不存在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