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30094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瑞生物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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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2:55: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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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易瑞生物: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易瑞生物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易瑞生物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雪梅 |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前昌 |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存在延
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
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存在
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如下:
①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
展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食品安
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5年 8月 24日。由于该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
业园”主体大楼仍在建设中,受产业园整体工程进
度的影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项目”
的建设进度较预计将有所延迟。为更好的保障募投
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
况,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②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资进度,关
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各项重大变化,
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 B栋一层、
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
园’新建厂房”变更为“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
园”新建厂房。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深圳市宝安区新政
工业园厂房 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拟不再
续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拟整体搬迁至“宝安生物
检测与诊断产业园”的需要。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上半年未
达到预计效益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
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 2024
年 1-6月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包
括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 B栋一至四
层,以及“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
房,该募投项目为分步实施,位于新政工业园的产
线已投入运营,位于产业园的厂房及产线仍在建设
中。
A、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新政工业园内募投
项目产线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投入总金额为
2,450.96万元,约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 11.48%;
同时,该工业园区内还建有体外诊断业务产线(非
募投项目产线),已自 2023年下半年起基本停产。
鉴于前述体外诊断业务战略调整所带来的降本增效
需要,加之公司自有产权的“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
产业园”新建厂房预计于 2024年下半年建设完
工,因此公司拟将新政工业园厂房整体搬迁至产业
园新建厂房并进行退租。为保证搬迁和退租工作的
顺利实施,2024年上半年,公司启动了固定资产
盘点、利旧和处置,装修拆除,场地复原等一系列
准备工作。考虑到搬迁准备工作对募投项目产线运
营的影响,同时综合评估业务规划和各产线生产效
率、生产成本等情况,公司系统化管理和统筹调配
了食品安全快检业务整体的产能资源,暂停了募投
项目产线的运营,进而影响了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产
线的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公司将在产业园新建厂房
建设完工后,尽快完成募投项目产线的搬迁工作,
届时募投项目产线将恢复正常运行。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地点事项已于 2024年 4月
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B、“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
房:厂房仍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前述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
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
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
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
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
例较高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截至该公
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
累计数量为 8,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08%。其中,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
量为 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6%,
对应融资金额为 15,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
高,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股权质押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关注前述股权质押
情况导致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风
险,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关于公司高管团队变动
2024年 1-6月,公司高管团队发生一定变化,
财务总监存在变动,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及投资者关注
公司重要职位变动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可能造成的影
响。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股权质押情
况、高管团队变动情
况,提请上市公司关
注该等事项对公司持
续稳定经营的影响,
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房产租赁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雪梅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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