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监事会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阳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人,实际表决监事 3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年 6月 30日总股本 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39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公司财务情况、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障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汉宇电器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房屋出租给关联方江门市蓬江区弘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租赁面积为 3902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为 486平方米),拟租赁期限为 10年,预估租赁期限内产生合同租金总金额约为 780万元(含设备租金)(含税),预估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费约为 340万元(含税)。 公司将每三年重新审议协议内容,并以周边租赁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相应调整协议租赁价格。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上述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汉宇电器与关联法人发生上述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对上述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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