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董事会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报告。 2、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年 6月 30日总股本 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39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汉宇电器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房屋出租给关联方江门市蓬江区弘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租赁面积为 3902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为 486平方米),拟租赁期限为 10年,预估租赁期限内产生合同租金总金额约为 780万元(含设备租金)(含税),预估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费约为 340万元(含税)。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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