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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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3:16: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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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汇隆新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
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汇隆新材 |
保荐代表人:周旭东 | 联系电话:0571-87902754 |
保荐代表人:钱红飞 | 联系电话:0571-8790379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
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①IPO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 12月,公司收到德清县禹越镇人民
政府的《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因实施大运河管控,镇政府需回收公司位于
禹越镇西港村二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拟回
收具体地块分别为禹越镇 2019-019号、禹
越镇 2020-062号,合计总面积 68.778亩,
拟回收土地为公司 IPO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
期)实施地块。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披露了《关于政
府拟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提示性公告》;
于 2023年 12月 2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于 2024年 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公告》;于 2024年 3月 4日披露
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变更了 IPO募投
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
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新
募投项目“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
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上述新
募投项目所在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跟踪报
告出具日,公司上述“年产 10万吨绿色新 |
| 材料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②关于土地补偿款回收进展
因大运河保护规划调整,汇隆新材上述土地
征收和款项支付事宜尚在县政府审批过程
中,相关土地补偿款项将根据后续县政府审
批情况进行支付。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进上述
土地补偿款的回收进展。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欺诈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减
持意向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旭东 钱红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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