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会计政策变更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4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年 8月 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自 2024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最新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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