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3:16:31 中财网
原标题:汇隆新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15号《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00,000股。

本次发行委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3元,实际发行数量为27,300,000股。

截至 2021年 9月 2日,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219,219,000.00元。浙商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86,219,000.00元于 2021年 9月 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新市支行1205280329200126564的人民币账户 100,219,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 390979970693的人民币账户 5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71050122000634122的人民币账户 36,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33,367.94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285,632.0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9月 2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5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104,093,769.9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40,034.63
减:支付项目支出85,760,610.18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317.00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19,072,877.38
(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6号《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7,348,4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3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999,992.54元。

截至 2023年 5月 29日,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
3,180,000.00元后 116,819,992.54元已从承销商浙商证券指定的资金账户于 2023年 5月 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新市支行1205280329200126688的人民币账户 6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 377982971125的人民币账户 56,819,992.54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2.54元,在扣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保荐承销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合计发行费用人民币4,423,396.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76,596.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5月 30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9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36,477,417.7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3,792.22
减:支付项目支出36,520,230.52
减: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入一般户515.25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464.17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于 2021年 9月 16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月 29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前述变更,公司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作废。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 新市支行1205280329200126564活期户19,063,727.8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 平支行390979970693活期户9,149.5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 支行71050122000634122已销户-
合计--19,072,877.38
(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于 2023年 5月 29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清新市支行1205280329200126688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 临平支行377982971125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 2024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公司 2024年半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月 29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将“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变更后,实施地点由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变更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

2、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年 9月 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 3,326.34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708.43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21年 9月置换先期投入 4,034.77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2021年 9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09号《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年 5月 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 4,232.15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81.89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23年 7月置换先期投入 4,314.0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2023年 7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27号《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发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2、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拟使用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19,072,877.38元,2024年 6月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1,907.29万元。

2、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月 29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3。

(二)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16,828.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14,201.7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14,201.73        
84.39%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33,973.000.0059.853,475.43(注 1)不适用2024年 9 月不适 用不适 用
0.0014,201.73(注 2)8,516.218,516.2159.972026年 3 月不适 用不适 用
5,000.003,600.000.003,600.76(注 3)100.02不适用不适 用不适 用
 38,973.0017801.738,576.0615,592.4087.59%   
 38,973.0017801.738,576.0615,592.4087.59%   
         
         
         
         
         
         
         
         
         
         
         
注:1、2024年 1月 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年 1月 29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变更了 IPO募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本报告
2、含尚未收到的土地回收补偿金(协议尚在政府审批过程中,以政府最终审批情况为准)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3、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一致,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故实际投资总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


附表 2: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11,557.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12,000.0011,557.663,652.0211,624.76(注)100.582024年 12月不适用不适用
 12,000.0011,557.663,652.0211,624.76100.58   
 12,000.0011,557.663,652.0211,624.76100.58   
         
         
         

注: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不一致,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投资项目,故实际投入总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


附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 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14,201.738,516.218,516.2159.972026年 3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201.738,516.218,516.2159.9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3年 12月,公司收到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的《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因实施大运河管控,镇政府需回收公司位于禹越镇西港村二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拟回收具体地块分别为禹越镇 2019-019号、禹越镇 2020-062号,合计总面积 68.778亩,拟回收土地为公司 IPO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 一期)”项目地块,该项目尚在前期建设阶段。2023年 12月,公司与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 基于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被政府收回、绿色纤维市场空间广阔和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等原因,2024年 1月 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 2024年 1月 29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了 IPO募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 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于 2024年 3月 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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