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青木科技(301110):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23:16:35 中财网
原标题:青木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魄”)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品种为综合授信,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担保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拟授权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中,由于广州美魄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3日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凤和江贝村东海大街南36号自编B09号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慧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06月30日
资产总额16,480,479.8112,159,673.40
负债总额7,515,202.536,395,088.66
净资产8,965,277.285,764,584.74
项目2023年1-12月2024年1-6月
营业收入29,140,354.519,685,975.55
利润总额3,327,500.63-3,202,442.08
净利润3,263,896.19-3,200,692.54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广州美魄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业务品种为综合授信,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担保金额根据实际授信项下贷款发生金额等确定,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是否提供反担保:是。广州美魄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州美魄及其股东陈慧莹女士(持有广州美魄15.00%的股权)、广州美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州美魄5.00%的股权)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直接持股80%,广州美魄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陈慧莹女士及广州美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虽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连带责任担保,但其已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的原因
本次广州美魄授信中,其他股东陈慧莹女士及广州美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虽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连带责任担保,但其已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广州美魄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4%;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853.2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0%。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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