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半年报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8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于 2024年 8月 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2)于 2024年 8月 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于2024 年 8月 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于 2024年 8月 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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